天天加油 - 助您成才
中华民国的成立和清朝的覆亡
您正在看的高中一年级是:中华民国的成立和清朝的覆亡。
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 ——《清帝退位诏书》

  材料三: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裹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中华民目约法》摘录

  材料四:在诸君目的已达,帝制永无复活之期。而外顾大势,内顾民生,渔利纷乘,哀鸿遍野,阋墙御侮,正在此时。若以爱国始,而以祸国终,诸君明达,当不其然。务望诸君罢兵息民,恢复元气。 ——袁世凯以黎元洪等人名义致护国军将领的电文。

  3.参考论文:

  (一)张磊《划时代的伟大民主革命运动》 (《辛亥革命史论文集》,广东省民国史研究会、广东省孙中山研究会、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

  (二)方志钦《辛亥革命彻底革了封建帝制的命》(《辛亥革命史论文集》,广东省民国史研究会、广东省孙中山研究会、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一版)。

  4.双方各自写出相关科学小论文,制作相关媒体资料。

  5.进行科学小论文的宣讲和媒体资料展示。

上一页  1 2 3 

排行

最近更新

  • 推荐阅读
  • 高中一年级《中华民国的成立和清朝的覆亡》中华民国的成立和清朝的覆亡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2006-2008 TTA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