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分析课文: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概述:本单元共有两课,七个小框题,整个单元的主题是“民主”,情感归属是政治生活课程入门——特别要理解好“什么是‘政治生活’?”。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一体三观”的运用和包含三个原理知识;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承接了第一课第三框题的知识,是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四种方式。“民主与专政”、“权利与义务”、“政治生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小框题的主题。
内容和知识要点归纳:
1、“一体”——国体:
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的地位如何。通常这个性质得看统治阶级的性质。 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要注意宪法的规定,其中工人阶级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是国家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最广泛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这一性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P5
2、“三观”——国家观、民主观、权利和义务观。
(1)、国家观:
①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阶级矛盾发展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产生);
②是经济上占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本质,概念表述);
③它由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四个要素构成(构成要素);
④国家具有阶级性(本质属性,即国家为谁服务、代表谁的利益)。P5
(2)、民主观:
①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阶级消亡也就没有民主;民主只属于一定阶级,民主不是全民的,且特指统治阶级范围,被统治阶级没有丝毫的民主权利),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②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的本质属性、即只是统治阶级才享有)
③民主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专制是指(君主)独自掌握政权,凭自己的意志独断独行。如封建帝王、意大利历史上的莫索里尼等。是一种让多数服从少数或个人的做法。(民主与专制是相对的两种国家制度类型)
④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在概念(专政是指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对被统治阶级实行的强力统治。)和阶级性上(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敌对势力);联系在一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有民主就一定有专政,有专政就一定有民主。民主和专政是相对的一种国家制度民主制下的统治形式两个方面。另即使在专制这种国家制度下,也会有专政的形式。),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前提,专政是民主的前提。体现相对而存在);另一方面,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思考:对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辨析)。P6-7
⑤我国的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人民民主具有自身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广泛性,指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主体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法律上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而且要注意现阶段我国对人民群众,即民主主体的表述——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导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的广泛性。真实性是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P5-6
⑥附:我国的专政,虽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敌我矛盾已不是我国主要的社会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仍然存在少数敌对分子、少数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损坏人民群众利益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所以现阶段仍然需要有专政的必要。P6
(联系⑤⑥来思考“人民民主专政及其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3、权利和义务观:
①两者是对立统一的。
首先,两者有区别。第一,含义不同。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第二,特点不同。权利是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是可以放弃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但不能放弃。
其次,两者也有联系。二者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又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
③在我国,国家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主人翁的地位,通过宪法这根本大法赋予了人民应该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称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的政治性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四项义务。我们在行使政治权利和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基本原则有“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三个原则。P8-11
3、“三个原理”:
政治与经济关系原理:这是贯穿于整个政治生活中的内容原理,从根本上讲,政治归根于经济。①经济决定政治;(经济利益得失是最根本的利害关系。政治就是以经济为基础,并为实现和维护一定阶级和集团的根本经济利益服务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②政治反作用于经济。(促进或阻碍)P“至同学们”(课本目录前)
民主与专政关系原理:见上“2、(2)、民主观-④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关系原理:见上“3、权利和义务观”。
4、理解“政治生活”:
①生活,是人们为了生存所进行的各项活动。政治生活,源于涉及政治领域的活动;究竟有那些内容?②一方面,包括 “政治性权利和义务(基本内容)、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社会领域,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论探究)③另一方面,政治生活“我们总要参与(必要性),我们总会参与(主动性)”;中学生如何参与政治生活呢?体现在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对中学生的要求P14);需要不断学习政治知识(意义P14);还贵在实践(具体在我们身边的政治生活有那些?P14)。(——生活探究)
政治生活和我们息息相关,它涉及社会公共领域,关系人民大众生活;与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一起构成社会生活。民主和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体现,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P12
5、 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四种方式。“四个民主实践”。(重要知识归纳)
方 式重点知识归纳
民主选举:
投出理性的一票角度 分类特 点
优 点缺 点
选民直接选举适用于人口较少且集中。能反映每一个人的意愿。当人口太多和分散时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间接选举适于人口多、居住较分散地区。可以节约资源。 相比不能反映每一个人的意愿。
候
选
人等额选举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极少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可能会被误以为“内定”,积极性因而受影响。
新教材政治生活期中复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