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安全的土地权利对每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它可以促进土地权 利人对于其土地的投资热情;另一方面,它可以使借款人在获得土地担保的前提下,更 积极的将资金贷给土地开发者。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急需资金投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安 全的土地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以土地权利的安全性为标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一、前言
随着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贷款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土地权利的安全(land tenure security)(注:本文中使用的用语“land title” 和“land tenure”的区别是,“title”指的是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权。权利人的“title”可以是一块土地上的完整的所有权,也可以是一种不完整的权利。享有合法的 “title”的权利人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并帮助其强制执行他所享有权利的所有权能。 相反,“land tenure”指的是对土地的占有状态。根据各国不同的法律制度、政治状 况和文化传统,这种“tenure”或者说占有状态可能会根据土地的“title”权利人的 意志而包含一些附属于土地“title”的权能或者干脆被撤销。当人们说“land tenure rights”的时候,人们指的是某种程度上的“land title”。)对一个想利用贷款以建 设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没有安全的土地权利(注:依据一些评论家的观点,“财产的价值主要在于人们对 它的安全性的信心。”Jeff Gates,The Ownership Solution p.XXV i(1998).),不论 本地的和国外的投资者必然缺乏投资于地产的热情。经济学家和国际发展领域的专家认 为,土地所有权的安全,不仅能启动并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而且它将成为市场经济的 基石和支撑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柱。(注:参见Hernando de Soto.The Mystery ofCapital(Bantam Press 2000);Jeff Gates.The Ownership Solution p.XXV i(Addison-Wesley 1998);Gerhard,Larsson.Land Registration in DevelopingContries,20(1991).又见Mancur Olson.The Iris Idea:The Needed Research,http:// www.inform.umd.edu/Iris.Mancur Olson.The Iris Idea:The Needed Research,Center for Institutiona reform and the Informal Sector,此篇论文在http://www. iris.umd.edu/reseach/neededreseach.asp(2000)上可以找到。又见Ian P.Williamson .Best Practices for L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s in Developing Contries,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and Policy Reform 6,17(2000).)“现代的资本市场 能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定型化的财产权消除了不确定因素,从而降低 了交易成本……‘如果没有定型化的财产关系……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体系就不能生存 。’”(注:Gates.Supra Note 1,at 224,Citing Hernando De Soto,The Other Path( 1989);另见Pitman B.Potter.Globalisation and Local Legal Culture,Dilemmas of Lieral Ideals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2 Austl.J.Asian L.1,7(2000)(citing Richard A.Epstain,Property and Necessity,13 Harv.J.L.& Pub.Pol'y(1990 )).主张新出现的经济应该适用此项理论的组织有:世界银行土地政策信息网、联合国 发展项目、联合国食品和农业组织、自由和民主协会、世界经济持续发展委员会、机构 改革和非官方机构研究中心、马里兰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土地权利研究中心、加拿大新 布兰斯维克财产研究中心、道德、资本市场和政治经济研究中心、英国亚当斯·史密斯 研究中心、企业发展基金、美国国际发展协会。)
当法律确立起安全的财产权利,人们可以借助这些权利进行私人交易。这些交易能刺 激人们提供更多的货物和服务。经济史专家以18世纪晚期的经济发展来说明定型化的财 产权和现代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西方的新技术革命,以及为新技术革命提供动力的 巨大的投资,只有在18世纪的晚期才能出现,而正是这一时期,财产权得以完善,并最 终脱离了政治的羁绊”。(注:参见De Sotp.The Other Path,Supra Note 5,at 177.)
安全的财产权利,能促成经济的良性循环。(注:参见De Sotp.The Other Path,Supra Note 5,at 184.)当土地所有权以及其他土地权利安全化的时候,土地权利人能利用其 财产权利作为担保来获取贷款,当借款人对他们的担保品——土地所享有的优先权利的 强制执行力不再怀疑,他们将乐于提供适于这些土地市场价格的贷款而接受这些土地作 为其债权的担保。这样,安全的土地所有权和可强制执行的担保权一起为巨额的资本供 给铺平了道路。(注:秘鲁经济学家Hernando De Soto在其发表的文章中,提供了秘鲁 因缺乏安全的土地权利而阻碍经济发展的实验性的证据。(De Soto.The Other Path,Supra Note 5)没有安全的法律上的产权就意味着没有安全的抵押品,也就意味着得不 到贷款。De Soto发现,相反,如果土地的占有人获得了法律上的产权,那么他们的土 地将得到更多的投资和发展。另见Kerry A.Dolan.Waking Dead Capital,Forbes,May 1 5,2000.99.)例如,在美国,为新兴产业提供的贷款的70%是通过不动产所有权的抵押担 保而获得。(注:Gates.Supra Note 1,at 223.)通过贷款,人们可以开发他们的土地, 种植谷物、创建企业、雇用员工、支付工资并获得利润。(注:参见Generally TimHanstad,Designing Land Registration System for Developing Contries,13 Am.U.Int'L L.Rev.1988.647,702-703.)土地所有人、企业所有者以及他们的雇工的生活水平 将相应的提高。(注:“金钱并不能治愈贫困,而只有提高生产力才是解困贫困问题的 根本,人们只有掌握了挣钱的手段——技能和工具,才能最终告别贫困。”(Gates.Supra Note 1,at 43,citing Robert Ashford,the Binary Economics of Louis Kelso :A Democratic Private Property(John H.Miller ed.,1994)).)通过提高了的利润和 收入,人们将有更多的财产去购买货品和服务,从而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的收入和 生活水平也相应的提高。从增加了的利润和收入中,以及增值了的土地价值中,政府的 税收将增加,从而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提高。近期在泰国(注:参见Hanstad.SupraNote 10,at 658-59(Citing Gershon Fedsr,Et Al.,Land Policies and FramProductivity in Tailand 28,94-108,148-153(1998));又见Laurence D.Stifel.Patterns of Land Ownership in Central Taliland During the 20th Century,64 J. Siamsoc'y 1,237-241(1976).)、哥斯达黎加(注:参见Mitchell A.Seligson.Agrarian Reform in Costa Rica:The Impact of the Title Security Program,35 Inter-am.Econ.Aff.,31,31-56(1982).但是,在土地权利的安全性与更高的生产力的关联性上, 其他因素,诸如文化、心理等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洪都拉斯的土地登记改革就没有实 现预期的效果,即没有促成土地市场的形成。登记制度已经实行四年了,在实行登记改 革的区域的土地交易量没有超过没有实施改革的区域。事实上,实施了改革的区域的土 地交易量反而更小。但是,地主的确从改革中获得了好处,相对于出让自己的土地,他 们更愿意发展自己的土地并在其上投资。Hanstad.Supra Note 10,at 660,661 n.47.) 以及秘鲁(注:De Soto.The Other Rath,Supra Note 5.)的试验,通过对产权明确的农 庄和产权不明确的农庄的投资和生产效率的对比就证明了这一假设。
相反,如果土地权利不安全,人们不能自由转让他们的财产权(注:De Soto.TheOther Rath,Supra Note 5,at 159(“一部法律的最重大的缺陷将是没有建立安全的财 产权利体系”)。财产的占有将成为土地所有权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一个在泰国进行的 关于土地政策与土地生产力关系的研究表明,越是有安全的土地权利,投资的需要越是 强烈,尤其是与土地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的投资需要。农民们更容易从正式的贷款渠道中 获得贷款,因为对于贷款人来说,投资的风险更小。充足的正式的长期贷款(通常比非 正常渠道来的资金便宜)帮助土地所有人进行更大规模的投资。土地权利的安全性也吸 引着更多的短期贷款,这就增加了土地函数的变量,从而使每公顷土地的产出、土地价 格和土地租金都相应的提高。另一个重要的考虑是地主被逐出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出现 的可能性越小,地主就有更高的热情在其土地上投资,也更易于向贷款人借款。在不安 全的土地权利普遍存在的地区,土地价格并不能反映开垦土地获得的农业产出的价值,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权利都是合法的和可以强制执行的。土地权利的不安全性也阻 止了城市土地的所有人以其土地为抵押物从正式的融资渠道借款。房地产业的资本—地 产比例也会更低。不安全的土地权利大大减少了投资,同时,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以及 政府提供的服务也大大的减少。Antonio Salazar P.Brandao and Gershon Feder.Regulatory Policies and Reform:The Case of Land Markets,in RegulatoryPolicies and Reform: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191,1995-96(Cla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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