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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
您正在看的中国政治论文是: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

 使用“非正规就业”概念本身就是在运用社会分析的理论模型。以往,对于城市非正规部门的研究,有过五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即现代化理论(modernization  theory)、依附理论(dependeney  theory)、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马克思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世界体系理论(world  systems  theory)(Wilson,1998)。本文的理论倾向则主要是采用现代化的理论模型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一方面强调非正规就业的重要功能,另一方面也为由巨大劳动人口构成的非正规就业者的合法地位而呼吁,强调应改善非正规就业者的状况。
  本文所使用的实证数据,主要来源是笔者所组织的对于城乡居民和城市流动人口的两次问卷调查。一次是2000年11-12月在北京市丰台区进行的,共完成北京市居民有效问卷752份,流动人口有效问卷493份;另一次是2002年3-4月在北京市朝阳区进行的,共完成北京市居民有效问卷504份,流动人口有效问卷307份。本论文主要使用了两次流动人口调查的数据。在此谨对协助完成问卷凋查的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师生深表谢意。
    一、非正规就业是中国城市农民工的就业主渠道
  对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考察都证明,在20世纪末叶,非正规就业有了很大的增长。“在东南亚和南亚国家中,非正规部门在城市就业中的份额由70年代的40-60%上升到80年代的50-70%”(努罗·阿明,1994:5)。在东南亚的曼谷、雅加达、马尼拉,南亚的加尔各答、达卡,非正规部门在城市就业中的份额也呈现连年上升之势(Hallgren,1990:5)。起初,“多数国家都以为非正规部门只不过是一种过渡性的现象,它将随着经济发展而消失。但不幸的是,非正规部门并没有呈现任何衰落的趋势,相反还出现了扩展的情况。”(努罗·阿明,1994:16)尤其是在拉美国家,非正规部门劳动力占全体非农劳动力比例大体上都超过了一半,根据1996年数据,阿根廷53.6%,巴西59.3%,哥伦比亚57.2%,墨西哥60.2%,秘鲁57.9%,玻利维亚63.1%,巴拉圭67.g%,等等(刘燕斌,2000:160-161)。
  中国城市农民工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增长,也出现了上升的趋势(表1)。
    表1 您是哪一年第一次外出务工、经商的?  
第一次外出年代     人数     百分比(%)
1979-1989          20       6.6
1990-1994          41        13.5
1995-1998          90        29.6
1999-2002        153        50.3
 合 计          304      100.0

  
  在表1中,1999-2002年第一次外出的农民工占相当高的比例,显示,已经持续了20年的民工潮,丝毫没有衰减的趋势。预示着,农民工所构成的非正规就业,将有增无减。
  由于户籍障碍等因素的限制,北京市的农民工以及大部分外来人口,属于“非正规就业”。所谓“非正规就业”就是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不很稳定的就业,传统上大陆叫“临时工”。对于外来民工来说,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上述的临时工,虽然,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是正式单位,但是,农民工只是临时的工作,与正式职工在收入、福利上均有明显差别;另一种情况则是,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本身就是非正式的单位或者称非正规部门。这样,就有必要先搞清楚什么是“非正规部门”。  ,
  “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在国际上是个专门的概念。国际劳工组织曾将“非正规部门”定义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生产规模的生产或服务单位”(陈淮,2000:1)。并认为:“‘非正规部门’系指从事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的很小规模单位,主要由在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地区中的独立工人和自谋职业的生产者组成,其中一些也雇用家庭劳动力和少量雇佣工人或学徒;这种单位在只有很少资金或者根本没有资金下运营;它们运用低水平的技术和技能;因此它们经营的生产力水平低;它们一般只能为在其中工作的人员提供很低和不定期的工资,以及高度不稳定的就业”。“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在官方统计中登记和记录;它们很少或根本没有进入有组织的市场、取得贷款、接受正规教育和培训、或享受公共服务和待遇方面的机会;它们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支持和规范;由于环境的压力,它们被迫在法律体制的覆盖范围之外运营,甚至在它们登记和遵照法律的某些方面行事的时候,它们也几乎毫无例外地处于社会保护、劳动法律和工作场所保护措施的范围之外。正是在这些意义上,我们说它是非正规的单位……非正规部门的生产者和工人一般是在令人震惊的、经常危险、不健康甚至没有基本的卫生设施的条件下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破烂不堪的地区生活和工作。”(努罗·阿明,1994:17)
  以往,中国大陆并不使用“非正规部门”的概念,因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和单位制下,一切都是正规的,根本就没有非正规的概念。但是,随着市场转型的推进,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了。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薛昭yún@①曾经提出过我国“非正规就业”的定义:“在我国的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包括有:1.非正规部门里的各种就业门类;2.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即‘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薛昭yún@①,2000:8)。
  由此,我们遇到了两个概念,一个是非正规部门,一个是非正规就业,非正规部门是指一个组织,非正规就业则是指就业者个人的一种状态。本文研究的农民工,则基本上处于一种非正规就业状态。这里面包括两种情况,既包括在正规部门里的作为“临时工”的农民工,也包括那些根本就没有任何正式单位,有组织或无组织小规模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中国城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与国际上的非正规就业比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国际上的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一般具有四个特点,即人数少、平均每个企业的雇员规模在1.5-3人之间(努罗·阿明,1994:19);没有固定地点或适当场所;非正规部门的女性就业比例很高,例如,菲律宾非正规部门的70%是由妇女和儿童构成,柬埔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有80%以上是妇女,工资收入比男性低(努罗·阿明,1994:54-59);非正规部门就业者的教育水平低。然而,中国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特征却不一样。中国的一部分非正规部门虽然也有人数少的现象,但是,中国劳动场所的劳动力密集程度比较高,所以,非正规部门的劳动人数有时可以很多,比如,建筑工地。根据笔者2002年的调查,农民工就业的单位,人数11-50人的占26.6%,51人及以上的占18.9%,所以,农民工有将近一半的人工作在11人及以上的单位。在中国,所谓非正规的特征并不在于工作单位的人数,单位人数再多,农民工是农村户口,在单位里还是被区别对待的。再比如,国际上非正规的特点之一是没有固定工作地点,但是,中国的特点往往是正规与非正规的混杂,相当多的农民工虽然在有固定的正规单位里工作,但是,这并不能改变他们“临时工”的身份。至于非正规就业中的妇女问题,在中国农民工中,非正规部门妇女就业比例高的问题并不突出,因为,男性也是高比例的非正规就业。核心问题还是户籍,户籍将人们区分为城市正式居民和外来农民工两部分人,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差距甚大,淹没了性别的差异。最后关于农民工的教育水平问题,虽然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的教育水平低一些,但是,与农村人口比,农民工受教育的水平还是比较高的。总之,与国际上的非正规就业者很不一样,中国的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并不一定是能力上的弱势群体,为此,笔者曾提出“底层精英”的观点并进行论证(李强,2000)。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非正规就业的特点主要在于: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农民工不能够进入到城市的正式就业体系中来,所以,非正规就业主要体现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中国城市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在世界上与拉丁美洲的情况相似(Carton-de-Grammont,1992:49-58)。这样,所谓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主要表现为作为临时工的农民工,与单位正式职工处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就业和工资体系。例如,笔者2002年调查证明,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949元,城市市民的月工资平均为1780元。第二,除了工资以外,农民工不享受任何福利保障(参见本文第四部分)。第三,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契约十分松散,因此,常常发生雇佣纠纷,雇主拒付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同时,经济收入也往往是脱离税务管理的。第四,就业十分不稳定,农民工是城市里更换工作最为频繁的群体,比城市居民更换工作频繁得多。
    二、非正规就业的正功能
  由于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和单位制就业模式的影响,以往,人们对于非正规就业的印象多是负面的。在这种负面印象指导下,我国很多城市在管理对策上,对于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常常采取打击的态度。如上文所述,预计中国农民工的多数在今后几十年时间里将长期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同样,中国劳动力的多数也将长期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既然如此,我们采取的打击的做法就是完全错误的。为此,本部分将专门分析一下非正规就业的正面效应。
    1.非正规就业在解决中国大量剩余劳动力方面的功能
  粗粗估算起来,我国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大约为7.1-7.2亿,其中能够进入到正规部门和正规就业的大约仅2亿人,这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内的非正规就业人口就超过5亿人。(注:此处所说的非正规是指,农村的劳动者在就业、医疗、劳动保障、福利、养老等方面,没有纳入任何正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其中,流入到城市中来的农民工大约有8千万到1亿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属于非正规就业。
  面对巨大的剩余劳动力的压力,非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具有巨大的就业潜力。在新世纪里,我国由于面临持续增长的就业人口、农业人口、流动人口的巨大压力,所以,很大程度上要靠非正规就业发挥功能。
  我国进入WTO以后,正规企业的规范化程度会更高,这样,大量的非正规部门就更加难以进入按照国际标准规定的正规系列。所以,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间的分化会更为剧烈。这更使得非正规就业的扩大与持久成为必然。所以,中国进入WTO后,非正规就业不但不会缩小,反而会有所扩大。
  此外,中国未来几十年里城市化的发展,都只会使促进非正规就业的规模大大扩张。我们知道,在世界各国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始终是与城市化的发展并行的。那么,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是否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据塞缪尔·普雷斯顿对1950年至1970年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包括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考察,在收集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发现,其比例关系大约是1比2的关系(塞缪尔·普雷斯顿,1988:24-25),即,工业劳动力占全体劳动力的比例每增长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增长2%。
  以此为参照,我们看看中国改革以来的情况,就会发现城市化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试以1978年—2000年中国大陆的数据为例,1978年中国工业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为26.2%,城镇人口比例为17.92%。到2000年,工业(非农业)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低的估计为50%,高的估计为60%,本文取中间数(55%)。这样,2000年中国工业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比1978年上升了28.2%,按照上述塞缪尔·普雷斯顿所发现的1:2的比例,相应的城市人口应上升56.4%。然而,我国2000年的城镇人口比例与1978年比,仅上升了18.3%,也就是说,比国际一般规律测算的城市发展速度低了两倍。在形势的逼迫下,近一段时间,我国许多城市开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限制。所以,可以预见,今后几十年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移动会有更大的增长,而城市里能够接纳这些劳动力的只能是非正规就业领域。
    2.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是“岗位成本”最为节省的城市就业
  在任何国家,增加就业都是需要有一定投入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就业成本”或“岗位成本”。一般说来,城市居民所就业的正规部门和正规就业的成本是比较高的。该成本大致上包括,对于城市劳动力的培训(对于城市各级学校的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的单位(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投资,正规就业者所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如住房、医疗、养老等体系的建设费用,以及在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信息网络、劳动就业部门、失业保险等各种职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投资。因此,正规就业的岗位成本是相当高的。
  相反,非正规就业的岗位成本则要低得多。上述的诸多投入,基本上与非正规就业者没有关系。与正规就业比较,一目了然地就可以发现,非正规就业的就业成本非常低。下面试比较一下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其他群体“就业成本”的差异。
  在北京,近年来,我们可以观察到三种典型的、有巨大差异的就业成本类型。第一种是下岗职工。仅从就业渠道上看,近年来,为了下岗职工的就业,我国曾经普遍建立了“再就业中心”,中心的投入都是从政府财政支出的。此外,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界,都为重新安置下岗职工付出了多方面成本;第二种是政府精简人员的再就业,比如,许多干部的重新安置和重新就业,仅从中央机关的精简看,为使干部重新就业的成本包括,教育成本(如高校接收就读和培训以至出国培训等等),企业成本(很多中央下属国有企业和公司都承担了接收重新安置干部的任务),为重新安置干部很多单位的财政都负担了一些费用。总之,重新安置干部的岗位成本比下岗工人要高很多;第三种则是农民工的求职(参见表2)。表2显示了2000年和2002年笔者调查城市农民工就业渠道的结果:除了通过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招聘会找到工作的大约5%到6%的人享受到一点就业成本外,其余94%到95%的人,在就业方面都是自己想法解决的,在就业渠道上都没有由企业或国家提供任何成本。
    表2 您是通过什么关系找到目前的工作的?  
通过何种途径到北京         2002年调查    2000年调查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1.职业介绍所             3     1.0     14   2.9
2.媒体招聘启事          10     3.3    5   1.0
3.朋友、同乡、亲戚、同事等     184   60.5     283  58.6
 关系较密切人的介绍
4.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招聘会    17     5.6     10     2.1
5.看报纸等新闻媒介广告        1     0.3    1     0.2
6.看街头贴的招工启事         5     1.6    4     0.8
7.自己单干            31   10.2     81   16.8
8.自己找的            42   13.8     71   14.7
9.其他              11     3.6     14     2.9
合计                304    100.0   483    100.0

  
  此外,农民工的培训,基本上也是靠农民工在就业岗位上边干边取得的,而没有像下岗职工那样,得到了专门的转岗培训。
  所以,在目前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推进非正规就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非常高的。“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的迅速崛起是在政府投入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实现的。发展的成就充分证明了那些动用了国家大量资源的大项目、大工程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远及不上投入有限、看似分散弱小的非正规部门。”(胡鞍钢,2000:4)
  正因为如此,国际上一贯非常重视创造非正规就业岗位。比如,亚洲开发银行开发了微型信贷项目,扶持小型家庭企业等微型企业。在菲律宾,这一项目创造了3.6万个就业岗位,平均每个岗位的成本只有5千比索(合185美元),60%的借贷者都是妇女(努罗·阿明,1994:32)。正因为其效益高,很多国家都注重在政策上减轻非正规部门获得信贷的难度。
  以较低的平均岗位成本的投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该政策可以为社会边缘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移支付,所以,它也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很好对策。
    3.非正规就业的劳动效率
  非正规就业和非正规部门曾被一些人视为低效率的,以为它仅由弱势群体构成的、仅仅是具有缓解贫困功能的就业。然而,中国以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就业并非如此。中国城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是高效率的、它是由具有强大经济活力的精英群体构成的。中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繁重的体力劳动主要靠他们完成的。
  国际上的一些研究证明:“尽管非正规部门的某些部分从实质上必然由边缘化活动构成,但必须认识到该部门具有尚未开发的巨大生产和就业潜力。对非正规部门的这种潜力认识不足,再加上在发展规划中偏重现代化部门的做法,好像限制了非正规部门在国家发展中的参与机会。”(努罗·阿明,1994:48)
  秘鲁著名社会学家Hernando  De  Soto曾通过一项有世界影响意义的实地研究证明,秘鲁非正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高于正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该著作题为《另一条道路:第三世界里的看不见的革命》,Hernando  De  Soto根据他本人在秘鲁的长期实地考察证明,秘鲁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巨大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非正规部门完成的。该书通过详细的资料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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