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1世纪中国市长的历史使命
1、中国城市的特殊地位
中国城市的特殊地位与当代中国城市的基本特点是分不开的。
首先,当代中国的市与西方的city并不是对等的概念。中国的市本身具有特定的政治法律定位。所谓中国的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建制城市,即它首先是国家的一个行政区划概念,而不单纯是具有城市功能的城市,中国城市也不与某一学科定义中的城市完全吻合。照西方的标准,中国许多形成一定经济、政治和文化实体的居民聚集地,都可以称之为城市,但许多这样的地方恰恰还不是城市。美国的city一词可以包含中国全部建制市和建制镇,而中国的市只是美国City和Municipality(自治市)概念中的一部分。截止到2000年底,中国才有建制市663个,而1997年,美国的自治市就达19372个,其中伊利诺伊州(面积为14.6万平方公里)为最,有1288个自治市。该州人口约为1300万,平均每个市仅有1万多人。而与该州面积相等的我国辽宁省,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在内,同期总共有31个市。美国建制市太多的主要原因,是美国人自建国以来形成的自治传统,对多地方政府和小地方政府情有独钟,从而导致公共行政的极端地方主义倾向。在美国,即便人口只有几千人,只要公民联合向州议会提出纳入自治市的申请,大多数情况都能获准。
其次,当代中国城市有行政层级之分,西方国家一般没有这个特点。据2000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行政区划和区域分布表所列,城市行政级别分组有四:即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这四类城市的后三类具有经有关部门核准得到行政升级(直辖市不再升级)、合并以及被撤消的可变性特点。例如,建国初全国设立直辖市14个,1954年撤消其中的11个,天津直辖市曾一度被撤消降为省辖市达9年(1958-1966),后又恢复;1998年又增设重庆直辖市。此外,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对中央所划定的若干县(包括县级市)分别具有行政管辖权,此即所谓中国市管县的市政体制。正是这一体制,使城市的行政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不仅其行政范围十分广远,也造成了管辖人口的剧增。仅以1997年为例,我国地级以上城市有226个,按市区人口统计,年末全国城市总人口为23905万人,平均每个市只有106万人;而加上市管县人口,全国则达89772万人,平均每个市则有350万人。1998年重庆建直辖市后,管辖4个县级市、8个县和14个区(其中大多数为城乡混合区),行政管辖总面积为82403平方公里,总人口达3090万(2000年底),可谓世界“超级城市”之最。
由于我国市管县体制的建立,使得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范围,既包括具备城市功能的城市主体,也包括城市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延伸不到的那些广大农村。这种既管城市,又管农村;既管以市民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事务,也管以农民(也可以叫做广义市民、虚拟市民)为主体的各行各业及其公共事务的城乡并蓄和城乡共管,旨在城乡共同发展的体制,彻底打破了西方城市建制及其发展模式,即早期以城乡对立为前提的发展,以及20世纪以来对周围的县乡进行兼并的模式。市领导县体制造成了城市社会基础的改变与模糊、公共服务的拓展以及市政体制运行方式的多样化。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城市是集权的大政府、大市长(平均要负责几百万人管理与服务);而美国则是众多的小政府、小市长(平均仅负责1万人左右的管理与服务,象纽约、芝加哥等那样的几百万以至千万人口的超级城市仅有几个)。必须说,中国市领导县体制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它为中国城市的空间扩展从政治上铺平了道路,而绝不会产生美国城市发展中与其周围的县乡进行艰难的协调而带来的麻烦。而另一方面,它也为城市的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上的有力支持。当然,同时它也给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的问题和因素。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市长们,能象中国的市长要做那么多决策,管理那么多公共事务,中国的市长在市民与农民及其他各阶层、群体利益关系上,需要进行全方位的谨慎权衡与协调,这一切都增加了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复杂性,特别是造成市长“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操作难度,同时对市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艺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市长的职能和权责范围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市长,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市长倒象那里的一个省长、州长或郡长。
第三,中国城市的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各城市现代化综合指标有一定差距。西方国家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在20世纪初就已趋于基本平衡。例如,英、美、法、德等国各个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及其服务水准大同小异,市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需的主要产品在大多数城市都能同样获得,并不因为城市所在的地理位置而受到很大影响。而我国,由于城市自然条件有优劣,资源有穷富,文化素质有高低,开发有先后,历史活动影响有强弱,不仅使我国城市的分布及规模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东西南北、内地、沿海与边疆各地区城市,在其基础设施、经济产业和文化产业,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水平以及该城市对国家的创造和贡献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比如,大上海与大西北高原上的某座城市的市民生活质量指标不可同日而语。当然,我国各地的市长素质、能力、施政艺术及其管理风格也存有较大差异。在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们迫切需要具有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公共服务,从而为城市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提升找到更广阔的拓展空间。21世纪向中国城市公共管理提出的巨大挑战就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中国各地的城市现代化综合指标要趋于相对平衡。
第四,中国的城市形象差异。所谓城市形象,即城市这一物质实体的外显,以及包括市民素质在内的整个城市内在精神的展示。城市形象的高低优劣跟城市规模有一定关系,一般说来,城市大,人才多,创造大,具有声名远播的基础,但明星城市也有中小城市,例如珠海、威海、张家港、中山市等。这些明星城市的形象更多凭仗现代城市综合指标的人均方面,靠的是基础设施、环境、市民素质的优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闪光亮点来树立形象,特别是市长形象对整个城市形象的影响。如果说,作为物质实体的城市外在形象是一笔巨大有形资产,那么,作为市民精神和市民综合素质融汇表现的城市内在形象,则是一笔巨大无形资产。在一定意义上,市长形象本身也属于该市的巨大无形资产,体现该市的城市精神,是整个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一个杰出的市长名字本身,就是该城市精神、城市形象以及该城市地位及其影响的代名词。市长的管理和施政活动及其业绩对整个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例如,薄熙来市长的管理和行政艺术对大连市城市形象的提升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尽管他因某种需要离开了这座城市,但这笔城市无形资产仍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一个才干超群的杰出市长可以使城市这一巨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而一个低能平庸的或者声名狼藉的市长却使该市的城市形象受到损害。21世纪对中国城市形象的要求就是,包括市长形象在内的整个城市形象在较高的水准上趋于相对平衡。
2、中国市长的三重身份
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历史时空,中国市长应具有三重身份。
其一,市民的政治领袖。
这里的“政治领袖”,有其特定内涵。所谓“政治”即城市公共管理。作为全面负责城市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城市政府首脑,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全体市民的政治领袖。市长的身份和职能,既是市民意志的表达,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市长的政治权威是城市本质力量的确证。根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市长负责制原则,市长拥有最高行政决策权、指挥权、以及统一协调权、人事提名和任免权、最后决定权和城市最高代表权。市长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具有不容质疑的法理性。
在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市长作为市民的政治领袖,其本质就是一连串公共服务。西方公共管理学家称这种服务是最高的和最难的服务。如何能做到最佳服务,即市长管理艺术的最佳探求,诸如城市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政治发展民主化方面的创造性举措等。城市政府改革已向企业放权,并继续向社会进行一定的放权,但放权并非一定是“大社会”、“小政府”、“小市长”和“虚市长”,21世纪的中国城市需要的是强政府和强市长,以及强有力的市民政治领袖。
在中国城市,实际上就存在两个“市民的政治领袖”,而且各有其成立的依据。市长和市委书记的权威是并行不悖的。这里说市长是市民的政治领袖,并非否定中国共产党的一元化核心领导,而恰恰遵循了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统一原则。当然,从政治改革的观点讨论,市长、市委书记这两个市政角色由一个人担任也是可以的。就我国城市公共管理的历史考察,既有实现这种“合一”的现实社会基础,也有这种市长与市委书记合一的经验先例。
其二,城市管理的专家。
21世纪的我国市长必须是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专家。
由于城市公共事务的广入性,即公共事务进入城市社会生活领域的范围广,涉及面大,造成了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复杂性。
尽管21世纪的中国市长已不能再象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那样,充当市场规则的教练员、宣传员和裁判员,但由于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挑战,特别是由于“经营城市”这一最新理念的提出,市长仍然负有使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断增值的时代重任。在某种意义上,城市也可以视为一个使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断增值的大公司,市长则是这个大“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21世纪的中国市长尽管不再会对本市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号施令,但却要对城市这个虚拟的大“公司”一丝不苟地进行指挥和调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城市管理专家的中国市长,一半是英明的政治家,一半是精明的企业家。
21世纪的市长,必须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家里手。这要求市长要致力于解决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要问题,把智慧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共设施、交通与住房,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防灾减灾等具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完善上,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质量,有效地协调城市包括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盈利与非盈利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市民更多受益,所谓市长是城市管理的专家的更确切说法,应是中国特色的市政管理专家。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市情,以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背景,21世纪的中国市长,远比美国的所谓城市经理所面对的公共管理客体及其环境复杂。因此,我国市长也要比美国的城市经理所要求的素质更高,知识更为全面和丰富,其技能更多样、更高超,其公共行政的方式和手段更加追求卓越。
其三,市民的伦理楷模。
所谓市民的伦理楷模,即市长在其管理和行政活动中,其言行举止特别是在其与国家、与广大市民的关系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境界,不仅在较高层次上遵从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道德准则规范,同时具有超越城市公共行政领导干部一般道德要求的闪光亮点。中国官德传统,不只是唐太宗式的纳谏、包拯式的公正、清廉以及清康熙式的勤政,同时更有当代共和国陈毅市长的礼贤下土,彭真市长的务实爱民,王鹤寿市长的严惩官僚主义。21世纪的市长一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敬业勤政,不说假话,永远把关心市民福利、百姓疾苦牢记在心,跟腐败、堕落、官僚主义作彻底的决裂,从而成为当代世界最清廉、最爱民、最进取、最务实,最高效的城市首脑。
二、我国市长的培养和塑造
1、大批市长的培养和塑造迫在眉睫
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将提高市长的地位。改革开放20年来,由于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化的巨大发展,已使沿海和内地不少地方出现“农村工业化”的迹象,加之实施 “离土不离乡”的户籍政策,结果一方面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在双低水平线上,一方面东部发达地区工业化水平又高于城市化。正是由于城市化水平的相对滞后,对我国国民经济、科教、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的更大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为此,我国投入巨大资源,全力加速城市化的进程。随着新建城市的不断增加,以及原有城市人口及空间的扩张,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城市行政管辖总人口达97426.88万人(市区与辖县合计),其中市区总人口为26018.47万人(不是全国城镇总人口),分别达到同年全国总人口125909万人的77.3%和20.7%。这就是说,一方面,市长的公共服务要面对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义市民,一方面,因建制市的市区人口(狭义市民)所占全国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而需要增大。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整个国家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每个城市具体分担和落实的。由此,市长的地位和职责也必然提高和加重。
其次,是我国加入WTO后,由于全球客商对我国城市投资环境优化的需要,以及与此相连的强化城市公共管理职能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市长的综合素质和施政水准的提高也提出了挑战。可以说,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城市的市政体制经过不断探索和改革,特别是在市管县、计划单列市、区街体制改革、城市政府机构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的完善方面,已经取得不小的成绩,但各城市在市政体制和市政职能的改革中也存在某种缺憾和不足,由于上述大都是一个模式,明显缺乏创造性和本市的地方特色。实际上,有关公共服务的各项改革在与中央精神一致所谓前提下,还是应有各地城市的创造性。诸如,怎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全体市民提供最有效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如何处理下放权力和强化权力的关系,把城市政府建设成一个廉洁的高效率的强政府,而不是城市的弱政府和虚政府;如何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协调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改善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运作方式,以促进城市经济的更快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市长都要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再者,加速推进城市化,是本世纪党和国家的战略任务,也是西部开发战略内涵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西部开发的城市化不能走传统的城市发展老路,也不应是一个统一的模式。鉴于各地市长的综合素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平衡,特别是西部市长的管理艺术及服务水准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1世纪中国市长培养及其能力表现的重大改变,就是市长素质和管理水准趋于相对的平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西部和全国的市长都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学习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以使自身的管理理论及其实践能力得到提升。政府如何支持西部城市化建设的市场化运作、科学技术进步及发展教育怎样成为西部城市化进程的有力支撑、西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协调、西部城市与东南沿海以及中部城市怎样合作与互补、如何创造西部城市开发的新亮点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向广大西部市长以及全国的市长提出了挑战。
2、市长选任的历史回顾
建国以来,市长对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发挥过巨大作用,上个世纪的每个时期都有一些杰出的市长载入共和国城市史册,但由于极左思潮等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市长的权威及其职能的发挥长期存在不稳定和不平衡的状况,其施政水准及其业绩也常常因人因环境而异。1982年宪法规定实行市长负责制后,市长职能有明显的增强和扩大,特别是从1983年开始,中央有关部门举办了数届市长研究班,对市长素质和服务水准的提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有力地推动了城市领导干部学习管理理论的风气。80年代中期李铁映同志的关于“研究城市学,建立社会主义城市”,“现代城市是一个大系统”的理论;包头市市长乌杰同志关于城市研究的系统辩证思维及其城市管理理论和实践,以及同期许崇德、夏书章、徐理明等专家学者对市长职能及市长形象的探讨,都具有一定开创性,可谓城市公共管理现代化和市长建设现代化的舆论先声。由于种种原因,或许说关于市长选任的科学化和制度化,以及市长(包括副市长)的职能范围及其权责内容,在立法上是否应加以明确等课题,在上个世纪最后几年还未来得及深入探讨。
3、市长的任职资格——全才加通才的水准
市长资格形象的内涵结构应包括:以马克思主义信仰、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的把握为依据的政治素质、以城市建设和管理知识为核心、以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为基础的综合知识素质、以战略头脑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组织能力等因素为前导的综合能力素质。市长资格形象,包括智商素质,也包括情商素质;既有身体素质,也有心理素质,同时也包括上述综合素质的外部表现形式,诸如市长的谈吐、举止风度、人格魅力方面。市长资格形象,是服从21世纪中国市长的三重身份(城市广大市民的政治领袖、城市管理的专家、市民的伦理楷模)需要的政治素质、综合知识素质、综合能力素质及其外部表现有机融合的统一体。当然,市长的任职资格形象,必须符合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这是选任党和国家各级各类干部的普遍原则。但这一方针和原则,在干部队伍的不同领域,还应有其特定内涵。
所谓“全”即全面,知识面宽,可以涵盖城市社会生活运行的各个领域;所谓“通”就是将城市建设和管理知识同文理工科知识、政治与经济方面的知识、社会与艺术等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全才和通才市长的必要性就在于,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本身就涉及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诸多方面。西方学者关于公共政策与公共行政的区别的论述,对全才和通才市长的必要性给我们做了经验性的提示。澳大利亚著名政治学家和公共行政学家欧文.E.休斯认为,公共政策分析人士是一群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更加关注分析的方法和数字,而公共行政是有才华的业余者的领域,这个领域需要通才,英明和有效的统治与任何一种方法和统计都无关。无疑,休斯的观点含有偏激成分,因为在公共管理上所表现的任何所谓“天才”,都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灵感”,英明的和有效的管理一定要有科学的思维和经验的积淀为前提,而“经验”基本上是可以用统计学等科学方法验证的。
新世纪大批“全”“通”市长的产生,将使城市管理更科学、更文明、更高效,同时也彻底改变传统的大智若愚的贤者模式,从而推动和促进城市管理主客体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完善。至于,任职前的市长资格形象到底要具备那些知识,其全面和贯通达到什么程度,其细化标准如何,国民教育如何适应市长培养和市长资格形象的塑造,则需要有关部门和专家包括广大市民深入探讨和论证。
市长资格形象的全才与全通,实际也是对市长的专业化要求。所谓市长的专业化,即市长工作内容的专业化,它是基于国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分工要求,以及市长任职所必须把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普遍要求,对市长职能及其权责内容所作的明确规定。这就是说,全国的市长所从事的工作具有同类性,具有相同的职能和权责。当然,市长的专业化需用立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形式明确地固定下来。“全”、“通”市长的任职,是21世纪市长专业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必须说,目前我国“全才”和“通才”的市长还很少,至于在任职前符合上述市长资格形象要求的则更少。因此,市长选任前的综合素质培养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21世纪的中国市长是需要特殊培养的,包括学校培养和实践培养,不能全靠干中学。所谓“干中学”,是共和国大规模建设初期,各种人才奇缺,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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