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之陈〉简1「非山非泽,亡又不民」,李零先生说:「『亡又不民』,指山泽以外的土地都有人居住。」[1]廖名春先生则释「非山非泽」为「僻山僻泽」,并串讲上下文意为「鲁邦全境『东西七百,南北七百』里之内,即使是偏僻的山泽,无一例外,所居住的都是鲁之臣民。」。[2]
建洲案:笔者同意廖先生对文意的解释,而且由李零先生的行文来看,应该也是持这种意见,而非廖先生所说的「『山泽』所居则非是鲁邦之臣民,只有居于『山泽以外』的才是鲁民。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其次,释「非山非泽」为「僻山僻泽」似乎稍可保留。因为「非」训为「隐」在先秦典籍似乎不太常见,[3]何况进一步引申训为「僻」。而且廖先生文中也提到二者韵部有段距离。
笔者以为「非」似可读为「鄙」。「非」,古音为帮母微部;「鄙」,帮母之部,声纽是双声,韵部则孟蓬生先生已指出「楚国方言中之部与脂微部有相混的情形。本书《曹沫之陈》中用『几(微部)』为『忌(之部)』,即其证也。」[4]此又为〈曹沫之陈〉简中「之」、「微」相混的现象增添一例。「鄙」意为「郊外」,如《国语˙齐语》:「参其国而伍其鄙。」韦昭《注》:「国,郊以内也。……鄙,郊之外。」[5]或「边远地区」,如《左传˙隐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杜预《注》:「鄙,郑边邑。」[6]与「幽」、「僻」、「远」等意思相去不远。董仲舒《春秋繁露?奉本》:「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凌曙注:「无鄙疆,言王化所及者远。」[7]所谓「鲁无鄙疆」或可与本简读作「鄙山鄙泽,亡有不民」相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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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页244。
[2] 廖名春〈读楚竹书《曹沫之陈》箚记〉,简帛研究网,2005.2.12
[3] 至少我们在《经籍纂诂》中就不见这条义项,见〔清〕阮元等编《经籍纂诂》(台北:宏业书局,1993.8再版)页82。我们怀疑这个解释的「非」实际上可能是「飞」的通假字,《经籍纂古》页82说「非」、「飞」古字通用,亦见高亨、董治安编纂《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97.7二刷)页596。
[4] 孟蓬生〈上博竹书(四)閒诂〉,简帛研究网,2005.2.15
[5] 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6)页219。
[6] 〔清〕阮元刻本《十叁经注疏-左传》(台北:艺文印书馆,1997.8初版十叁刷)页36。
[7]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6.9二刷)页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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