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民族复兴的视野下理解两岸关系,两岸分裂是在民族复兴进程中,国共两种复兴路向斗争的后果,它本身就预设了国家统一的立场。因此,“台独”不但是对台湾政权的背叛,对其法律的违反,更是对中华民族和复兴大业的背叛。在为统一提供思想支持时,要警惕和避免“国际化”陷阱,重新回到历史-本土文化,从中汲取思想资源。统一祖国,必须坚挺中华民族的绝对主体性。
关键词:民族复兴 两岸分裂 国家统一 路向 “国际化”陷阱
要目:
一、两岸分裂状态对国家统一的预设和立场
二、“台独”对台湾政权和民族复兴的背叛
1、民进党、陈水扁“总统”和台湾法律机关违反台湾法律
2、“台独”对民族复兴的背叛
三、民族复兴是国家统一的合法性基础
四、大一统:国家统一的王道合法性
五、警惕和避免“国际化”陷阱
1、警惕和避免合法性建构的“国际化”陷阱
2、重新实现文化的自力更生,警惕和避免理论的“国际化”
六、外国干涉的根据、方式和可能性
七、从康熙统一台湾看国家实力是统一的根本保证
一、两岸分裂状态对国家统一的预设和立场
民族复兴是近代中国的最高使命。两岸国人共仰的孙中山就把民族复兴作为中华民族同时也作为国民党的最高使命(兴中会就提出了“恢复中华”)。在实现民族复兴的旨归上,两岸并无分歧。统一祖国是民族复兴的使命之一。因此,在民族复兴的视野下,我们可能超越政党、阶级的特殊利益,超越由特殊利益产生的狭隘视野和对问题的局限思考方式,获得对两岸关系的更符合历史真实的理解,获得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的更大认同,获得中华儿女对民族复兴的更大热忱和对统一祖国的更大支持。
台湾与大陆的分裂在今天是一种事实,它是历史的产物,是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两党斗争的后果。
国共斗争不是民族与民族的斗争,不是地区与地区的斗争,更不是国家与国家的斗争,而是两条民族复兴路向之间的斗争,因此,国共斗争是我国内部的斗争。[①]理解国共斗争的本质,是理解两岸分裂的本质的关键。民族复兴路向在此也可以称作国家发展路向,它包括在民族复兴的旨归下对国家形态、国家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途径等等的设计。近代以来,在世界列强的侵略下,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发展路向被干扰、打破和中断。我国被迫重新考察、权衡、选择新路向,导致路向的转向。在转向中,志士仁人摸索出几种路向可能性。到了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兴路向集中在以国共为代表的路向上。
无论两条路向的差异有多大,其间都有根本性的共同处。在旨归上,无论是国共两党,还是两党代表的复兴路向,都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亦即在回答“为什么”这个问题时,国共两党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回答“如何实现民族复兴”这个问题上,亦即在实现方式或者国家发展路向上,两种路向差异很大。这种差异乃是国家内部的差异,由差异而造成的斗争乃是民族复兴大旗下的内部斗争。[②]两条路向乃是殊途同归。[③]这就是国共斗争的本质。
准确地把握国共斗争的本质,我们才能把握两岸分裂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台湾与大陆的分裂状态是国内战争造成的国内问题和国内事务。把握了这个本质,才可能坚挺中华民族在促进两岸统一的事务上的绝对主体性。
往者可谏,今天我们回溯地看,两条路向中的许多具体内容并不是不可兼容的。但是在当时,国共两党都认为两条路向誓不两立,互不妥协,导致你死我活的国内战争。[④]这是非常遗憾的。
国民党退守台湾形成台湾政权,共产党在大陆组建新政权。为了表述方便,下文用“台湾政权”指称国民党在台湾形成的政权以及通常指称的台湾当局;用“中央政府”指称共产党在大陆组建的新政权;用“两岸分裂”指因为台湾政权与中央政府相互不承认对方的最高合法性即正统地位而导致两岸分裂状态。
自从国民党退守台湾开始,台湾政权就把统一国家作为了自己的使命。统一国家对于台湾政权而言,既是当时的国民党东山再起的需要,也是民族复兴赋予国民党的必然使命。国民党的前身兴中会就提出了“恢复中华”的口号,把民族复兴作为自己的当然的而且是最高的使命。民族复兴,是国共两党以及任何党派都不能逃避的天降大命。民族复兴对于中华民族,就是最高之法,是其他一切政治建构的合法性源泉。正是民族复兴之大旗,赋予了一切党派存在的合法性。因此,两岸分裂预设了国家统一,两岸都承认国家统一、一个中国的立场,这是国共斗争本质的展开。两岸分裂,是实然;两岸统一,是应然。[⑤]两岸都认为,两岸分裂现状是不应该的,应然状态是国家统一,实现民族复兴。[⑥]
二、“台独”对台湾政权和民族复兴的背叛
1、民进党、陈水扁“总统”和台湾法律机关违反台湾法律
以民进党为代表的“台独”势力,既是对台湾政权的背叛,也是对中华民族的背叛。
台湾政权的目前政治建构和法律体系,都是坚持国家统一立场的。台湾政权颁行的《国家统一纲领》明确指出:“叁、原则:一、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法》(原名为《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第二条(集会结社之限制)之明确规定:“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
民进党(以及一切“台独”势力)抛出“台独”主张,分裂国家,直接违反了台湾政权的现行法律。因此,按照台湾法律,必须对民进党(以及一切“台独”势力)绳之以法。
如果台湾政权不追究“台独”势力,就是台湾政权的自我放逐行为,也就是自己否定自己。纵容“台独”势力,是台湾政权自我否定,是对台湾的法律和所谓的民主的公然践踏。
根据台湾法律来衡量台湾的某些对待国家统一的行为,有如下一些行为违法:
第一,民进党违法,违背了《国家安全法》之第二条之不得“主张分裂国土”之规定。
第二,陈水扁是非法竞选“总统”,因此非法当选“总统”。[⑦]
违法分子应不应亦即有无权利竞选“总统”呢?没有权利。“台独”是违法现行法律的,陈水扁是“台独”分子,所以,陈水扁是违法的。所以,陈水扁没有权利竞选总统。所以,陈水扁竞选“总统”是非法的。所以,陈水扁当选“总统”也是非法的。
第三,陈水扁“总统”多重违法。
不仅竞选违法,当选的了陈水扁“总统”也多重违法。首先,作为民进党人,陈水扁违反不得“主张分裂国土”之规定。如果他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总统”,他就必须退出民进党,放弃“台独”主张。其次,作为台湾“总统”,陈水扁不但没有执行台湾政权颁行的现行法律,没有依法追究“台独”势力,反而纵容、支持、助长“台独”势力,因此,陈水扁监守自盗、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因此,陈水扁是一个正在违法犯罪的“总统”。因此,陈水扁应该被绳之以法。
还应该更尖锐地指出,陈水扁既然是台湾政权的“总统”,他就不能把民进党的意志凌驾于国家意志之上。台湾人民赋予了他权力,他就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台湾的法律的尊严。因此,如果陈水扁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的总统,他就必须根据法律反对分裂、惩治民进党以及一切“台独”势力。而陈水扁的实际行为告诉我们,他已经违反了台湾政权颁行的《国家统一纲领》之“参、原则”之第二条之“一、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二、中国的统一,应以全民的福祉为依归,而不是党派之争。……”
陈水扁不仅没有承担起统一祖国的责任,还公然进行党派之争,以一党之私利凌驾于民族大义之上。因此,陈水扁和民进党就是党派之争的典型。
根据台湾政权的法律,必须追究民进党和陈水扁的法律责任。如果有法不依,不追究其责任。那么——
第四,台湾的法律机关犯了法。台湾的法律机关没有根据法律禁止违法分子竞选“总统”,没有追究民进党以及陈水扁的分裂国土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也是监守自盗、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上述四种违法行为,完全是根据台湾的现行法律作出的判断。因此,台湾是一个有法不依的非法治地区。在这种情况下,台湾政权妄谈民主、妄谈法治,实在是自欺欺人。至于以民主法治为借口,阻碍祖国统一者,更是居心叵测,以私害公。
2、“台独”对民族复兴的背叛
台湾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是民族复兴,而国家统一是民族复兴的必然使命之一。如果否定这一点,台湾政权就立即自己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就是自己对自己的否定。只要台湾政权还没有放弃自己的国家统一立场,“台独”势力就是对台湾政权的背叛。同时,台湾政权对“台独”势力的纵容,已经是对自身使命的背叛。
那么,在合法性角度看,台湾政权是否可以否定国家统一立场呢?绝对不行。为什么?不仅因为两岸分裂是一个国家的两条路向之争的产物,更因为统一国家是民族复兴的必须使命。如果台湾政权放弃国家统一立场,不仅仅是对自身使命的背叛,更是对民族复兴大业的背叛,是对中华民族的背叛。如果背叛民族复兴,中华民族必须对之进行惩罚。台湾何去何从,绝对不是所谓的台湾人(指在台湾政权的统治下的人)所能决定的,而是整个中华民族决定的。
台湾何去何从,只有一种可能:统一。
三、民族复兴是国家统一的合法性基础
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自近代以来的最高使命。与历朝历代的中兴相比,民族复兴直接应对、挽救由于外国的入侵引起的军事、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危机。民族危机表现军事上被侵略、领土上被分裂、经济上被剥削、[⑧]政治上被压迫、文化上被同化的危机状态。民族复兴就是要摆脱这些危机状态。
虽然两岸分裂直接是两种路向之争的后果,但是,之所以要寻找新路向,却是因为外国入侵引发了民族危机。回溯历史,两岸分裂正是民族衰微、无法有力反击列强入侵的表现。没有外国侵略,就没有今天的两岸分裂。
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的最高使命,并且是远未完成的使命。国家统一蕴涵于民族复兴大旗之下的具体使命之中,民族复兴是国家统一的终极合法性基础。民族复兴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天命,是没有根据的,它自身就是一切的根据和基础。民族复兴,就是中华民族的最高之法,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利益。国家的一切努力,都必须接受民族复兴使命的合法性检验,都必须指向民族复兴,为了实现民族复兴。在抗日战争中,本来相互视为仇寇的国共两党,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放弃放弃党派之争,就是因为在民族大义面前,各种具体的斗争都是次要的。
在民族复兴使命下,一切政治主张都必须接受民族复兴的合法性检验,一切政治主张都必须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才可能具有政治合法性。无论过去的国共路向之争,[⑨]还是今天台湾政权以及“台独”势力的政治主张,大陆的“民主精英”的政治主张,以及中央政府的政治主张是否合法,都必须接受民族复兴的合法性检验。若有人借口所谓的民主、自由等等政治主张,阻碍国家统一,那么,这种民主、自由就是不合法的,就沦丧为分裂国家的工具。[⑩]无论以什么政治主张为借口,企图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复兴,都必须坚决反对。
在民族复兴使命下,两岸应该统一就具有了至上合法性。两岸关系中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统一,而是如何统一。如何统一呢?在今天,中央政府希望通过两岸的共同努力,和平统一,尽量不要采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化干戈为玉帛。中央政府决不希望中国人打中国人。两岸应该为了民族大义,放弃特殊利益,完成国家统一,同心同德,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政治条件在今天已经完全具备了[11]——
大陆不再纠缠于政治制度这些实现民族复兴的方式或者路向上。各种方式都有自身的优劣,可以互补,和而不同,殊途同归。可以说,和而不同就是解决两岸统一的基本精神和策略。其实,自从1978年以来,大陆已经认识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有助于民族复兴,不同生产方式已经和而不同,并在政治上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的建设。大陆以自己的路向努力推进民族复兴,中央政府并不想改变台湾的政治状态。台湾政权的《国家安全法》说:“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今天,中央政府根本不要求台湾走共产主义路向,所以,台湾不主张共产主义已经根本不会构成两岸统一的政治障碍了。反过来,台湾政权凭什么要求中央政府改变大陆的政治状态呢?因此,两岸的根本分歧就应该消失——如果不囿于一党一己之私的话。所以,任何借口政治上的差异来阻碍国家统一的理由都毫无根据,其相应的阻碍行为也是非法的。
以谁为领导力量推进国家统一?在今天,这个力量当之无愧地是中央政府。反独促统,不仅是中央政府赋予自身的使命,更是中华民族赋予它的使命——中央政府是受命。同时,只有中央政府主动接受反独促统的使命,它才有资格成为中央政府,领导人民实现民族复兴。
反独促统天理昭昭,其应然性、必要性和必然性,与具体党派、政府无关,与之有关的是,它必须竭力采取措施,回答“如何统一”的问题,使国家统一成为实然。如果某届政府在实际上推进了统一进程,在政治上就是它证明和加强自身合法性的标志,也是证明它具有并加强它的坚强意志和高超执政能力的标志。反之,如果某届政府放弃、背离了反独促统的使命,它就是对民族复兴使命的背叛,它就丧失了作为中央政府的资格,最终会被中华民族抛弃。
四、大一统:国家统一的王道合法性
在历史上,中华民族屡遭分裂之患,反分促统是中华民族的基本诉求。中华民族也形成了一套反分促统的思想。在历史上,道学的大一统思想为反分促统提供合法性基础。
“大一统”之“大”不是大小之大(形容词),而是尊大之大(动词),即推崇的意思。“一统”不是今天的整齐划一意义的统一,“一”是元,指道;“统”是始,有统率之意;“一统”就是元始。“大一统”是指推崇王道,而不是指行政或者政令的整齐划一。[12]
大一统思想正是形成于董仲舒,但其渊源早在董仲舒之前。周代及其以前的封建制度就是大一统的具体实现。“封国土,建诸侯”,是由以天子为代表的中央的分封,它本身就是中央的统一行动,是王道大一统的展开。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则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这也是大一统思想的渊源之一。董仲舒阐释了大一统思想,是要为国家政治的合法性建立一个的形上根据,并从这个根据出发建立一个普天之下的公共交往平台,各种具体的思想、风俗、政治建构等等,都可以在此平台之上和而不同。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公共交往平台,否则就会导致四分五裂。建立一个基本平台的构想和举动就是大一统,而公共交往平台则是大一统的产物。基本的公共交往平台在理论上并不蕴涵,在事实上也不需要行政或者政令的整齐划一。在封建制中,诸侯国共尊一个中央(以周天子为核心的周王室),并不意味着中央要统一具体的政令,诸侯国完全可以在基本平台上各行其政。[13]
在大一统思想下,如何看待两岸关系呢?答曰:中央政府与台湾政权是正统与偏安的关系。两岸关系与历史上的宋朝与南唐、清朝与南明的关系是一样的。在己丑年(西元1949年)以前,中共政权就不是正统,国民党政权亦即中华民国才是正统。1949年以后,共产党政权亦即中央政府才是正统,国民党政权则沦为偏安。这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中形成的国家正统的认同方式,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性、民族性之体现。台湾政权虽然可以自认为仍然是正统,但这只是自以为是。绝大多数的人民认为中国的正统已经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号的中央政府所秉承。
为什么人民的认同发生了如此改变呢?这是民心向背所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由于国民党政权的腐败等等原因,导致它执政能力日益降低,社会日益不均不安,[14]民生日益疾苦,因此人民认为它丧失了继续领导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改善民生的执政资格,民心背离而使之丧失了政治合法性,并败退台湾而丧失正统地位。国民党政权的正统地位不是自己主动放弃的,但同时也可以说,是国民党主动放弃的。国民党政权退出正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因为它长期不能积极作为,兴利除弊,导致政治腐败,执政能力低下,民生疾苦,人民才放逐了它。与国民党相对照的是,共产党能够“正德利用厚生”(《尚书·大禹谟》,又见《左传·文公七年》),为人民服务,执政能力日益攀升,得道多助,民心相向,才取得了执政资格。如果没有人民对共产党的支持和对国民党的反对,共产党政权是绝对不可能取得正统,国民党也绝不可能沦为偏安。
不能否认,共产党取得正统地位后,在执政上有许多政策性失误,权力腐败的现象变得非常严重,执政能力有所降低。如果不反腐倡廉(廉政),兢兢业业(勤政),咨诹善道,察纳雅言,运筹帷幄,提高执政能力(优政),推进民族复兴,共产党政权的正统地位也岌岌可危。胡锦涛等共产党人非常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并尖锐地指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15]
无论如何,有一点必须明白:一个国家只可能有一个中央政府。中国的正统永远在大陆,中央政府永远在大陆,任何政权只要离开了大陆,就不可能还是正统,亦即不可能还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大陆,并且在今天就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号的政府,这是中华民族对正统的认同方式,而不是依靠任何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裁定的(详见第五节)。这是勿庸置疑的。
国家统一是民族复兴的必然使命之一,其合法性本身与当前政权是什么性质、哪个政党执政、执政党和政府是否腐败、执政能力是否优秀等等具体因素没有任何关系,与这些具体因素有关的只是如果当前政权执政能力低下,不能完成国家统一使命,它就必然退出正统地位,由新的正统政权继续推进国家统一——任何政权执政,都不能否定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的绝对合法性,民族复兴和蕴涵在民族复兴之中的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王道,是中华民族的使命。
只有坚守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立场,两岸之间才有基本的交往平台。因此,台湾政权对待两岸关系的思路应该是:国家应该统一,在承认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与中央政府商谈如何具体地实现统一的问题。中央政府提出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可以说既把握了国家统一是两岸关系的底线亦即基本平台,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国家统一是一个两岸共同的事业,是两岸共同协商的问题,双方都应借实现国家统一之机,改善整个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凝聚整个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五、警惕和避免“国际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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