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诱惑
来源:天天加油 更新时间:20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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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 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帕美 拉首先是个贞洁自爱的典范。面对B先生的软硬兼施和不断变换的花招,她丝毫不为所 动,始终坚守贞操。帕美拉最终接受了B先生的求婚,当然说明B氏也非如她当初所说般 可憎:她甚至曾可能暗恋这位主人,只是出于道义或碍于面子暂时拒绝他的追求。在给 父母的第一封信中,帕美拉曾将B先生称之为最好的绅士。(注:Samuel Richardson,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4 vols.(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 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更 有批评家指出,帕美拉最终对B先生的态度转变显示她其实并非那么纯洁幼稚;那种乡 下姑娘式的天真之状可能是狡伪之作,全为诱使B先生向她求婚。(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 66,216,222,219,218,137页。)这种解释以菲尔丁的模仿作《莎美拉》(Shamela)最具代 表性,确也不无道理。但此类居心纵使有之,也丝毫不是帕美拉贞节坊上的瑕疵,因她 一再拒作B先生的情妇,无论如何也在实际上严格履行了清教伦理中非婚无爱的教条。 另外,从里查逊小说共有的教育性来看,作者可能欲以帕美拉为例指导当时身处逆境的 青年女子如何以体面方式觅得如意郎君。帕美拉的高明之处在于她能巧妙克服婚姻危机 带来的困难却又不损害清教道德规范。
里查逊在现实生活中同女性的密切关系为揭开他的写作意图提供了宝贵线索。历史材 料显示,里氏的社会生活与其意识形态完美融合。他在社交中素来亲近女性,与女读者 也频有书信往来,并常“骄傲地以家长身份出现在妇女圈子中”。(注:参见Ian Watt: 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 66,216,222,219,218,137页。)对同他密切来往的女性朋友,里查逊也戏称之为其“荣 誉女儿”。(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 Guide toEnglish Literature:the Novel,ed.Andrew Michael 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 ).)在一个女子嫁人变得非常重要但又日益艰难的时代,(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 16,222,219,218,137页。)里查逊的“教育文学”不仅宗教意义深厚,其社会实用价值 也不言而喻。
美德的报应
既是教育文学,能否使读者喜爱、向往并争相仿效其正面人物至关重要。里查逊的方 法已昭然标示于小说的副标题中:美德有报。里氏对他笔下恪守教规、贤惠贞洁的女子 出手大方,常以财富、地位和婚姻慷慨嘉奖。帕美拉就因坚决抵抗B先生的非礼而最终 体面地得到所爱之人。为彰显帕美拉的幸福,里查逊不惜以近三分之一篇幅描述B先生 求婚后的情形——从漫长的婚嫁准备直至结婚的桩桩件件,包括两个情人间日常起居的 亲昵之状——事无巨细,尽收笔底。帕美拉所得的奖励确实丰厚,却也有过分慷慨之嫌 ,因为英国社会等级森严,一个女佣同其上层主人结为夫妇在当时无异于天方夜谭。正 如一位学者指出,小说情节的这一发展忽略并否认了作品本身所展示的社会历史因素的 力量。(注:John Richetti,The English Novel in History 1700-1780(London andNew York:Routlege,1999),p.98.)然而帕美拉高攀B先生这一安排体现的正是作者里查 逊的中产阶级清教徒世界观,是中产阶级通过个人能力(而非出身)获取财富与权力的代 表之作。在18世纪的英国,决定婚姻的主要因素是门第和财富是否般配。对于贫贱卑微 的帕美拉,富贵如B先生者自然高不可攀;她能打动B先生并使其最后求婚皆因自身的知 识、修养和美德出众之故,而这些品质无一不是后天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当时正处 于上升阶段的中产阶级也视B先生所代表的贵族阶级为道德上的下等人。(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 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作者欲以两人的最终结合向世人表明,中产阶级不 逊于上层贵族,个人能力与家庭出身同等重要。由于当时小说的主要读者群为中产阶级 ,里查逊此举显然也出于迎合中产阶级的政治口味之需。
里查逊的小说当然远不止一个政治宣言。里氏企图以帕女所得之美满婚姻为诱饵,鼓 励其女读者仿效主人公的行为与策略,诱使她们接受帕女所代表的中产阶级清教徒意识 形态。这一写作动机从他的言论中也不难揣测。里查逊曾公开承认,他同女性交往密切 为的就是诱导她们遵循道德规范。(注:katherine Cummings,Telling Tales:TheHysteric's Seduction and Theory(Stanford:Stanford UP,1991),p.97.) 里查逊的文 学诱导是理论家阿尔图塞所谓意识形态“呼唤”(interpellation)的一种形式。(注: 阿尔图塞有关意识形态的论述,参见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trans. Ben Brewster(New York and London:Monthly Review Press,1971)。)这种“呼唤”, 尤其当其发自文学或媒体时,并不停留于读者(观众)对社会分配的角色的识别。意识形 态的“呼唤”需经常佐以各种加甜剂和诱饵,使文学或媒体所描绘的社会角色更具吸引 力,更易为读者/观众所接受、认同和模仿。在里查逊所处的时代,由于宗教(尤其是清 教)的衰落和其他社会变化,传统道德(及其规定的社会角色)在年轻人眼中已失去光泽 ,这些诱饵因而显得尤为必要。颇有意思的是,里查逊诱导的对象主要是妇女,似乎其 意识形态复兴运动成功与否关键就在能否诱使妇女皈依宗教传统的怀抱。
里查逊的第二部重要小说《克拉丽莎》中,体现他“美德有报”这一道理的主人公克 拉丽莎也是一位女性。里氏视此书为一部宗教小说。在给布拉德纱太太的信中他称,书 中他试图通过那些值得尊敬之人的行为探求道德与宗教最为崇高最为重要的教条;而对 于那些不值得尊敬的、藐视这些教条的,他相应予以惩罚。(注:Samuel Richardson,Selected Letters,ed.John L.Carroll(Oxford:Clarendon Press,1965),p.92.)初观之 ,作者留给克拉丽莎的似乎不像什么奖赏:她为坚守贞节墨守“清”规付出了生命。然 而对作者和克拉丽莎本人(从其书信中可窥一斑)而言,主人公之所得丝毫不亚于里查逊 给予帕美拉的嘉奖。尽管故事并未以皆大欢喜结局,天伦之乐也有克拉丽莎一份,只是 她所嫁者不是拉弗雷斯,而是天堂里的夫君耶稣基督。克拉丽莎是个圣洁的清教徒,人 间的凡夫俗子难与般配。死前她泪书其父,自称为“快乐之女”,并说已舍弃红尘美景 ,正纵情于天府之乐。(注:参见Samuel 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 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为制造一种平淡、安 详甚至是快乐的氛围,里查逊大量着墨用略带欣赏的眼光叙述克拉丽莎离世前后的情形 ,其描写之细腻、篇幅之冗长堪与《帕美拉》后半部分相比。复述克拉丽莎留给世人的 那些信件更淡化了死亡的悲剧色彩,甚至还给故事的结局制造了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 另外,死亡也使克拉丽莎有机会表现她的善良、仁慈、爱心与宽容(皆为清教徒的必要 品质)。她立下遗嘱,将祖父传下的房产留与给她带来无穷磨难的父亲:属于她的其他 大小财产也分发给家中男女仆佣(有些生前并不亲近,甚至未曾见过面)。即便是对将她 迫害至死的罪魁祸首拉弗雷斯,克拉丽莎此时心中怀有的也只是宽恕。她给拉氏如是写 道:
所以我重申,我确实原谅你。希望上苍也会宽宥你!此时此刻我别无遗憾,唯恨给父母 带去悲伤(你我相识前,他们还是世上最宽容溺爱的父母),给亲戚造成丑闻,使女人的 名誉蒙尘;自己的失足也败坏了德行。(注:参见Samuel 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 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
为使自己的宽宥得到充分实现,克拉丽莎不厌其烦致信表兄摩登,阻止其报复拉弗雷 斯。拉弗雷斯最终仍死于摩登之手,这一结局既惩罚了恶棍,又无损于女主人公唯神能 宥的胸怀。当拉弗雷斯为其罪孽煎熬之时,克拉丽莎已安息于地下,与人世神灵无怨。 里查逊的描写更让人感觉克拉丽莎之死并非迫害所致,而更像是某种愿望的实现。用瓦 特的话来说,她的死亡“不是对命运的仓促就范,而是召她前去的上苍诸神与她巧妙编 排的一次合作”。(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 -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小说似乎在告 诉人们,恶棍虽然蹂躏了克拉丽莎的躯体,但在精神上她却获得了胜利。克拉丽莎的死 亡因此也是里查逊所赐予的一种奖赏,一种宗教含义较深的奖赏。当斯(B.W.Downs)就 认为,在《克拉丽莎》一书中里查逊只是延续了《帕美拉》中“美德有报”这一主题, 不同之处仅在《克》书中的报应实现于死后,而其中包含的幸福也存在于天堂而非人间 ,是永久而非短暂的。(注:Brian Westerdale Downs,Richardson(London:GeorgeRoutlege and Sons,1928),p.76,Watt,p.216.)
奥斯丁对美德的定义:平衡与节制
简·奥斯丁的小说在一些方面承袭了里查逊的奖惩传统。文学史家常将奥斯丁视为19 世纪作家(可能因她的多数作品发表于1800年后),但她在风格上其实更接近于18世纪的 古典主义。在奥氏作品中,19世纪的浪漫主义激情常为奥古斯都时代的深遂的判断力所 调和。(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 Guide to English Literature:the Novel,ed.Andrew Michael 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在内 容上,奥斯丁的作品更与18世纪小说一脉相承,讲述的不外乎美德、名誉和财富等话题 。这种延续性也说明困扰里查逊时代的社会问题在18世纪后期、19世纪初仍余孽未消。 奥氏作品所表现的一系列矛盾正是这些问题的体现。例如,在《傲慢与偏见》和《理智 与情感》两书中,嫁女仍是父母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奥斯丁所嘉奖之美德稍不同于里 查逊珍视的贞洁与贤惠。美德于奥斯丁不是对社会规范的盲目遵从,而是一种稳重和平 衡,具体体现在能否正确处理激情与理智、爱情与责任这两对矛盾。安·路德曼(Anne Ruderman)认为,奥斯丁所谓的美德包括以下几大主要成份:审慎、敏感、正义、自尊 、宗教德行与谦虚。这些品质有两个中心特征:理性与节制。奥斯丁素因其机智和辛辣 的讽刺著称,并以“带有批判性的常理冲击当时小说中盛行的矫揉造作与多愁善感之风 ”。(注:Morris Needham and Williams Bradley Otis,An Outline-History ofEnglish Literature,Vol II:Since&
里查逊在现实生活中同女性的密切关系为揭开他的写作意图提供了宝贵线索。历史材 料显示,里氏的社会生活与其意识形态完美融合。他在社交中素来亲近女性,与女读者 也频有书信往来,并常“骄傲地以家长身份出现在妇女圈子中”。(注:参见Ian Watt: 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 66,216,222,219,218,137页。)对同他密切来往的女性朋友,里查逊也戏称之为其“荣 誉女儿”。(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 Guide toEnglish Literature:the Novel,ed.Andrew Michael 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 ).)在一个女子嫁人变得非常重要但又日益艰难的时代,(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 16,222,219,218,137页。)里查逊的“教育文学”不仅宗教意义深厚,其社会实用价值 也不言而喻。
美德的报应
既是教育文学,能否使读者喜爱、向往并争相仿效其正面人物至关重要。里查逊的方 法已昭然标示于小说的副标题中:美德有报。里氏对他笔下恪守教规、贤惠贞洁的女子 出手大方,常以财富、地位和婚姻慷慨嘉奖。帕美拉就因坚决抵抗B先生的非礼而最终 体面地得到所爱之人。为彰显帕美拉的幸福,里查逊不惜以近三分之一篇幅描述B先生 求婚后的情形——从漫长的婚嫁准备直至结婚的桩桩件件,包括两个情人间日常起居的 亲昵之状——事无巨细,尽收笔底。帕美拉所得的奖励确实丰厚,却也有过分慷慨之嫌 ,因为英国社会等级森严,一个女佣同其上层主人结为夫妇在当时无异于天方夜谭。正 如一位学者指出,小说情节的这一发展忽略并否认了作品本身所展示的社会历史因素的 力量。(注:John Richetti,The English Novel in History 1700-1780(London andNew York:Routlege,1999),p.98.)然而帕美拉高攀B先生这一安排体现的正是作者里查 逊的中产阶级清教徒世界观,是中产阶级通过个人能力(而非出身)获取财富与权力的代 表之作。在18世纪的英国,决定婚姻的主要因素是门第和财富是否般配。对于贫贱卑微 的帕美拉,富贵如B先生者自然高不可攀;她能打动B先生并使其最后求婚皆因自身的知 识、修养和美德出众之故,而这些品质无一不是后天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当时正处 于上升阶段的中产阶级也视B先生所代表的贵族阶级为道德上的下等人。(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 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作者欲以两人的最终结合向世人表明,中产阶级不 逊于上层贵族,个人能力与家庭出身同等重要。由于当时小说的主要读者群为中产阶级 ,里查逊此举显然也出于迎合中产阶级的政治口味之需。
里查逊的小说当然远不止一个政治宣言。里氏企图以帕女所得之美满婚姻为诱饵,鼓 励其女读者仿效主人公的行为与策略,诱使她们接受帕女所代表的中产阶级清教徒意识 形态。这一写作动机从他的言论中也不难揣测。里查逊曾公开承认,他同女性交往密切 为的就是诱导她们遵循道德规范。(注:katherine Cummings,Telling Tales:TheHysteric's Seduction and Theory(Stanford:Stanford UP,1991),p.97.) 里查逊的文 学诱导是理论家阿尔图塞所谓意识形态“呼唤”(interpellation)的一种形式。(注: 阿尔图塞有关意识形态的论述,参见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trans. Ben Brewster(New York and London:Monthly Review Press,1971)。)这种“呼唤”, 尤其当其发自文学或媒体时,并不停留于读者(观众)对社会分配的角色的识别。意识形 态的“呼唤”需经常佐以各种加甜剂和诱饵,使文学或媒体所描绘的社会角色更具吸引 力,更易为读者/观众所接受、认同和模仿。在里查逊所处的时代,由于宗教(尤其是清 教)的衰落和其他社会变化,传统道德(及其规定的社会角色)在年轻人眼中已失去光泽 ,这些诱饵因而显得尤为必要。颇有意思的是,里查逊诱导的对象主要是妇女,似乎其 意识形态复兴运动成功与否关键就在能否诱使妇女皈依宗教传统的怀抱。
里查逊的第二部重要小说《克拉丽莎》中,体现他“美德有报”这一道理的主人公克 拉丽莎也是一位女性。里氏视此书为一部宗教小说。在给布拉德纱太太的信中他称,书 中他试图通过那些值得尊敬之人的行为探求道德与宗教最为崇高最为重要的教条;而对 于那些不值得尊敬的、藐视这些教条的,他相应予以惩罚。(注:Samuel Richardson,Selected Letters,ed.John L.Carroll(Oxford:Clarendon Press,1965),p.92.)初观之 ,作者留给克拉丽莎的似乎不像什么奖赏:她为坚守贞节墨守“清”规付出了生命。然 而对作者和克拉丽莎本人(从其书信中可窥一斑)而言,主人公之所得丝毫不亚于里查逊 给予帕美拉的嘉奖。尽管故事并未以皆大欢喜结局,天伦之乐也有克拉丽莎一份,只是 她所嫁者不是拉弗雷斯,而是天堂里的夫君耶稣基督。克拉丽莎是个圣洁的清教徒,人 间的凡夫俗子难与般配。死前她泪书其父,自称为“快乐之女”,并说已舍弃红尘美景 ,正纵情于天府之乐。(注:参见Samuel 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 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为制造一种平淡、安 详甚至是快乐的氛围,里查逊大量着墨用略带欣赏的眼光叙述克拉丽莎离世前后的情形 ,其描写之细腻、篇幅之冗长堪与《帕美拉》后半部分相比。复述克拉丽莎留给世人的 那些信件更淡化了死亡的悲剧色彩,甚至还给故事的结局制造了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 另外,死亡也使克拉丽莎有机会表现她的善良、仁慈、爱心与宽容(皆为清教徒的必要 品质)。她立下遗嘱,将祖父传下的房产留与给她带来无穷磨难的父亲:属于她的其他 大小财产也分发给家中男女仆佣(有些生前并不亲近,甚至未曾见过面)。即便是对将她 迫害至死的罪魁祸首拉弗雷斯,克拉丽莎此时心中怀有的也只是宽恕。她给拉氏如是写 道:
所以我重申,我确实原谅你。希望上苍也会宽宥你!此时此刻我别无遗憾,唯恨给父母 带去悲伤(你我相识前,他们还是世上最宽容溺爱的父母),给亲戚造成丑闻,使女人的 名誉蒙尘;自己的失足也败坏了德行。(注:参见Samuel 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 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
为使自己的宽宥得到充分实现,克拉丽莎不厌其烦致信表兄摩登,阻止其报复拉弗雷 斯。拉弗雷斯最终仍死于摩登之手,这一结局既惩罚了恶棍,又无损于女主人公唯神能 宥的胸怀。当拉弗雷斯为其罪孽煎熬之时,克拉丽莎已安息于地下,与人世神灵无怨。 里查逊的描写更让人感觉克拉丽莎之死并非迫害所致,而更像是某种愿望的实现。用瓦 特的话来说,她的死亡“不是对命运的仓促就范,而是召她前去的上苍诸神与她巧妙编 排的一次合作”。(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 -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小说似乎在告 诉人们,恶棍虽然蹂躏了克拉丽莎的躯体,但在精神上她却获得了胜利。克拉丽莎的死 亡因此也是里查逊所赐予的一种奖赏,一种宗教含义较深的奖赏。当斯(B.W.Downs)就 认为,在《克拉丽莎》一书中里查逊只是延续了《帕美拉》中“美德有报”这一主题, 不同之处仅在《克》书中的报应实现于死后,而其中包含的幸福也存在于天堂而非人间 ,是永久而非短暂的。(注:Brian Westerdale Downs,Richardson(London:GeorgeRoutlege and Sons,1928),p.76,Watt,p.216.)
奥斯丁对美德的定义:平衡与节制
简·奥斯丁的小说在一些方面承袭了里查逊的奖惩传统。文学史家常将奥斯丁视为19 世纪作家(可能因她的多数作品发表于1800年后),但她在风格上其实更接近于18世纪的 古典主义。在奥氏作品中,19世纪的浪漫主义激情常为奥古斯都时代的深遂的判断力所 调和。(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 Guide to English Literature:the Novel,ed.Andrew Michael 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在内 容上,奥斯丁的作品更与18世纪小说一脉相承,讲述的不外乎美德、名誉和财富等话题 。这种延续性也说明困扰里查逊时代的社会问题在18世纪后期、19世纪初仍余孽未消。 奥氏作品所表现的一系列矛盾正是这些问题的体现。例如,在《傲慢与偏见》和《理智 与情感》两书中,嫁女仍是父母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奥斯丁所嘉奖之美德稍不同于里 查逊珍视的贞洁与贤惠。美德于奥斯丁不是对社会规范的盲目遵从,而是一种稳重和平 衡,具体体现在能否正确处理激情与理智、爱情与责任这两对矛盾。安·路德曼(Anne Ruderman)认为,奥斯丁所谓的美德包括以下几大主要成份:审慎、敏感、正义、自尊 、宗教德行与谦虚。这些品质有两个中心特征:理性与节制。奥斯丁素因其机智和辛辣 的讽刺著称,并以“带有批判性的常理冲击当时小说中盛行的矫揉造作与多愁善感之风 ”。(注:Morris Needham and Williams Bradley Otis,An Outline-History ofEnglish Literature,Vol II:S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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