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污点被消灭的未成年人和其他守法公民一样,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任何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歧视或给予其不公平待遇,并不得强行要求其填写刑事污点的历史。基于这一点,我们建议将来刑法修订时,取消刑法第100条关于“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的规定。 刑事污点消灭后,与刑事污点有关的一切法律后果便不复存在。俄罗斯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污点已经消灭或撤销的,则犯罪不认为是多项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污点依法定程序被撤销后,在认定累犯时不得计算在内。我认为,结合我国司法实际,可以规定:(1)不能以有已被消灭的刑事污点为由,认定该未成年人属于再次或者多次犯罪,从而影响对该未成年人的定罪与量刑;(2)不能依据已被消灭的刑事污点认定该未成年人构成累犯,从而具备量刑时的法定从重情节。
三、关于刑事污点消灭的程序
1.申请主体。有的国家规定申请消灭刑事污点的主体只能其本人,如瑞士;有的国家则规定,少年法院可以主动依照其职权,或经被判刑少年、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亦可经检察院申请或被判刑人在提出申请时尚未成年,经少年法院帮助有关机构的代表申请来加以受理。如德国;还有的国家规定少年法庭得应其本人申请、检察机关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受理,如法国。我认为,从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申请主体的范围不妨宽泛些,可以是其本人,也可以是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包括担任监护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可以是其所在单位。
2.申请。申请人应当撰写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写明被申请消灭刑事污点人的基本情况;与申请人的关系;所申请消灭的刑事污点情况;申请消灭的事实和理由;未成年人服刑期满直到该刑事污点申请消灭前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证明材料等。
3.管辖。有的国家规定原追诉法院、未成年人居所地法院及其出生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法国;有的则规定负有对被判刑未成年人进行监护教育任务的初级少年法院管辖,如果被判刑人已经成年,则由其住所地少年法院管辖,如德国。我认为,具体到我国,应当由对刑事污点作出终审判决的少年法庭管辖。因为这些少年法庭对该未成年人的过去了解得更多,而且我国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普遍实行“两个延伸”即庭前教育和庭后帮教,对未成年人的服刑情况及刑满释放后情况了解较为全面,由它们负责审查并决定刑事污点是否消灭,可以避免重复劳动,节省司法资源与成本,判决结果也更公正,更合理。
4.调查。受理申请的少年法庭应当对有刑事污点的未成年人身份、所申请消灭的刑事污点情况、申请消灭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服刑期满直到申请消灭前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情况。调查时法庭还应当听取该未成年人本人的意见。如果该未成年人在申请消灭刑事污点尚未满18 岁,法庭还应当听取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学校、单位的意见。调查取证时,法庭可以自行进行,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
5.裁定。少年法庭审理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则裁定消灭该刑事污点。如果认为条件尚不具备,可以决定暂缓判决,再考察一段时间,但延迟的期间最多不得超过2年。法庭作出的裁定是终审性质的,不得上诉。但是对于法庭认为不符合消灭条件而作出不予消灭的裁定后,当事人可以裁定生效6个月后再予以申请。对于消灭刑事污点的裁定,法庭除将裁定送达本人外,还应当及时送达其所在学校、部队、工作单位及所在居委会、村委会等。
排行
- 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一
- 超越经验,学习创新走过2005
- 解读园林城市---城市.山水城市.园
- 对法航货机穿越中国领空“壮举”
- 浅论中国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基
- 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贸易壁垒的思
-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 试论环境会计的目标与经济后果
- 浅谈第三方物流
- 分配理论的陈述——与卫兴华、谷
- 网络经济中的“赢家通吃”现象与
- 电子商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
-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探讨
- 不确定性,企业家才能与制度演化
- 省际新闻流通与省委机关报-一个实
-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
最近更新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的思考


联系我们
返回 刑法论文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