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运行受财政本质的制约与财政职能的作用
所谓财政运行,是依据税收、公债、财政支出、国有资产管理、分税制、财政政策等财政运行规律,结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所形成的财政自身运作机制以及财政与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性对接。财政运行实际上是财政本质和财政职能直接或间接对政府具体财政活动所做出的外延界定,首先,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从性质上决定了我国的财政运行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这就要求为了强化政府的财政主体能力,必须进行包括分税制在内的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由于我国的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强调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也就要强调国家财政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的充分性、必要性、及时性,这就为财政运行赋予了“公共性”的特征。其次,从体系建设上,财政职能的一般决定了财政运行机制的主要框架,而财政职能在我国的实践特色则进一步构划出财政运行的有效作用边界。因此,沿着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这条主线,财政分配关系的内在逻辑逐步展开,并最终体现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对新时期财政体系的构建确立了基本规定性。
2、财政运行的其他制约因素
财政本质与职能属于财政运行的内在制约因素,而财政运行作为体现政府与市场相互作用的一套机制,必然也会受到众多外在因素的制约。首先,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背景决定了哪些是财政运行的重点环节。我国目前正处在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经济增长的重要阶段,开始出现经济周期、买方市场、就业不足等一系列新的经济现象,这样,财政运行的重点,就应当是通过各种财政手段的内在作用机制,使政府财力能够流向亟待支持的领域,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使财政运行在整个市场化进程中发挥应有的稳定和调节作用。其次,政府地位的转变决定了财政运行的重要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打破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包揽一切的局面,政府的职能将主要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与增进市场效率。因此,作为政府实施经济职能的体现机制,财政运行也必须重新加以定位,既要把涵盖的范围从某些竞争性领域退出,又要采取强化自身效率的措施,如进行费改税以增强政府的收入吸取能力。另外,市场应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地位确定,决定了财政运行必须能够产生出有效的“公共产品或劳务”,即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公共产品或劳务,如利用财政手段间接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可以培植合格的市场个体,有利于体制转轨,因此就是有效的“公共劳务”。
3、对财政运行“公共性”的认识与比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地位决定了财政运行要涉及消费、生产和分配三个方面,而其“公共性”则体现为: ① 对消费品的公共提供,即政府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产品和服务; ② 公共生产,即以政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其组织形式是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 ③ 收入再分配,这既可通过公共提供和公共生产来完成,又可以由政府强制地进行收入转移。作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其“公共性”是市场经济赋予的基本性质。而我国当前的财政运行由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联系,所以其“公共性”也具有了特有的内涵。
就西方财政运行来看,一方面市场经济决定了它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性”,即必须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另一方面私人资本的剥削性又决定了西方财政运行必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一致,这是其“公共性”的特殊,最终,其财政运行所体现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公共性”。而就我国来说,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财政运行的“公共性”具有一般市场经济下的特征,即为多种所有制形式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另一方面公有制为主体确定了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样,从总体上讲,以整个市场为服务对象的财政运行便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公共性”,二者相结合,便形成了我国财政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性”内涵。因此,不断强化我国财政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性”,将成为从财政理论到实践,从财政运行进而讨论中国财政体系构建的关键联系环节。
(四)“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提出
中国特色公共财政
财政职能一般
“公共性”一般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
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特殊
“公共性”特殊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图一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财政部长项怀诚提出,要转变财政职能,逐步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是我国财政运行方式的重大转变。我国所要构建的公共财政体系,必须从体制转轨的要求出发,要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符合财政预算的范围、结构和方法,必须与政府职能的范围和方向相适应,要充分体现和满足公共需要、服从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我国国情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因此,我们提出把中国公共财政体系构建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即:为了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代表国家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增进市场效率,并籍以改善初级阶段的制度基础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
从图一可见,从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的分析确定了“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而贯穿于其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历史命题则确立了“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实践意义,从而最终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 、从财政本质的角度看中国财政体系的构建
(一)财政本质与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逻辑
对于作为财政学体系的基石的财政本质加以研究,有助于认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如财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我国财政应实施的宏观调控及体制转轨变革等。在此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也规定了建设“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和思路。首先,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必须紧紧围绕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一经济实质。事实上,体制转轨只是使我国的经济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经济职能发生变化,而没有改变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生产方式,因此并未动摇财政与国家的本质联系。其次,我国当前市场秩序还不规范,仍处于较低层次的市场经济,市场失灵领域还比较多,在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中,国家干预的机制是不可缺少的,这离不开财政的宏观调控。当前提出的“振兴财政”,也就是强调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的权威。由此看来,科学的财政本质观已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理论与实践的起点。同样,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也要求财政本质的现象化存在采取更合理的模式,即购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这样,二者都为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创造了前提。
(二)以国家为主体,把不同利益主体的分配关系结合起来
在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中,国家必须注重为社会的不同利益主体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从而把其分配关系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换的各方地位相互平等,任何一方都无权和无力强制对方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必须由政府来为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同一的规则,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低层次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坚持以国家为主体进行“公共产品”分配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不同利益主体包括社会的各阶层、各集团和各种经济成分,理顺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分配作为社会生产方式中广义生产关系的内在构成环节之一 分配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服务于市场化的总目标。具体到实践中,公共支出必须着眼于所有的市场主体,公共收入吸取要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市场主体,同时财政也要支持政府为市场的公平分配秩序建立相应的法制制度。当然,这里讨论的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基本原则,并不否定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进行的某些政策倾斜,以及支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因为我国毕竟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总体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
(三)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党的十五大指出,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实现多种分配方式的结合。这既强调了坚持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又提出了必须接纳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形式,如按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分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和实践的一项重大变革。财政是社会分配关系中的主体,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自然要适应这一转变,要促使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与按要素分配过程相适应。一方面,政府要继续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方针,防止严重的两极分化。这就要求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手段,如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来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加以调节;另一方面,政府要鼓励各种分配方式的运用和完善,这也要求财政致力于理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机制,如建立对国有企业领导者的合理的经济激励机制,对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私人的资本性收入给与适当的税收优惠、提高农民收入等。总之,社会分配机制的优化,正是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建设目标和存在基础。
(四)以公共财政为主导,把规模、结构、效益结合起来
构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本质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进一步优化,最终表现为本着财政为市场提供合格公共产品的原则,把财政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财政规模的合理化是与“振兴财政”的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事实上,我国目前的财政规模十分有限,不仅使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受到限制,而且某些地区政府基本运作的维持也发生困难。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曾正确分析预测了在一国经济腾飞的初期,公共支出总是随人均收入提高而不断增长的规律。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收支规模却曾长期处于下降趋势,直到近年才有所好转。优化财政规模,要注重对收支结构的优化,更要重视财源建设,支持高效益产业的发展。对于财政结构的优化,一是要使国家财政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退出某些竞争性领域,而加强对某些必要公共事务的参与;二是要进行财政收支结构自身的改革,如费改税、税制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使财政自身运作更加顺畅。对于效益的问题,实质上是对财政支出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问题。长期以来,财政理论界和财政部门往往只把财政局限在分配领域,而事实上财政资金分配后的使用情况也直接关系到财政活动整体效益,体现出政府的效率,因此,建立包括公共支出后评价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机制,将对公共财政体系整体运作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三 、从财政职能的角度看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
(一)财政职能的现状分析
⒈ 具有长期合理性的财政职能
第一,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有其长期存在的必然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作为分配主体拥有两种身份 政权行使者和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两种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职能。因此,不断改革和优化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是符合我国的长期市场化目标的。
第二,进一步增加有效“公共产品”的提供。目前最基本的社会公共产品仍提供不足。如教育亟待加大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在许多领域滞后,已经影响了经济运行的大局。虽然这些职能的弱化有复杂的原因,但也说明财政必须通过必要的投资来满足起码的公共需要。作为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其完善需要长期而艰巨的努力。
第三,规范市场,消除市场行为的外部不经济影响。从我国的市场发育来看,许多市场还不成形,有的市场虽已建立,但管理规范远远不够。大量的垄断、欺诈行为与市场价格的混乱都有待政府来处理。外部不经济造成的污染、生态问题也贻害无穷。这些政府职能的补位都需要财政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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