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热潮使得新闻学与传播学关系问题成为近年来中国新闻学术界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可以说,传播学在我国引进、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引起激烈争论的过程。但遗憾的是,对新闻学与传播学关系的探讨,至今仍然没有一个被学界共同接受的结论。
本文在回顾论争历程、梳理各派论点的基础上,对新闻学与传播学关系论争中的“拓展论”、“取代论”(含“消亡论”)、“融合论”、“融入论”(含“部分融入论”)、“协同发展论”、“各自发展论”等六种论点进行了辨析,认为“协同发展论”才是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
一、“拓展论”:抹杀传播学学科特点的粗浅认识
“拓展论”认为传播学属于新闻学,这抹杀了传播学的学科特点,也与传播学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符合。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拓展论”出现在我国引进传播学的初期,其持论者大多对传播学了解不够深入,对传播学还抱着一定的戒备心态,因此有此粗浅认识。
但值得强调的是,“拓展论”中的一些误解至今还在流传,那就是认为新闻学是传播学的最初发展阶段。说“大众传播学是在新闻学的传统领地上发展起来的”并没有错,因为大众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基本上与之先的新闻学重合,但因此说新闻学是传播学的学术渊源之一,认为传播学是在新闻学基础上诞生的,则与事实不符。因为传播学的学术渊源主要是社会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等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
二、“取代论”:悲观预测新闻学发展前景的错误认识
笔者认为,“取代论”既不符合学科发展规律,也混淆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在事实上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这是一种需要澄清的错误认识。
第一,“取代论”中包含着内在矛盾,论者提出的“拯救”和“改革”新闻学——“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再以传播学替换新闻传播学”的结果,反而变成了对新闻学的“葬送”和“革命”,已背离了作者“救新闻学于困顿与危难之中”的初衷,不是“新闻学获得新生的惟一出路”,反而事实上加速了新闻学成为“一门绝望的学问”。
第二,“取代论”构建的“涉及其他传播活动(如宣传、舆论、广告等)的亚大众传播研究”的新闻传播学,不但早已超出通常意义上的新闻学的研究范畴,甚至也超出了传播学的研究范畴。有论者认为这不但“对新闻学学科理论建构的意义更微”,甚至“连建构的用意都已远离新闻学学科的理论建设。”
第三,“取代论”并没有经过严谨的学术论证。“取代论”论者基于对新闻学研究成果的不满和失望,而对新闻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严厉的批评,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如果因此就全盘否定新闻学的研究成果,并悲观地认为新闻学就将被传播学所取代,则无疑是偏激的。其错误,与老百姓所讥笑的“倒洗澡水把孩子也倒掉了”并无多大区别。况且,善意情感不能代替严谨论证。“取代论”的立论基本上是只有结论而没有论据,其充满感情色彩的言辞和并不肯定的语气—这体现在“似乎隐隐地看到:传统新闻学……即将成为‘一门绝望的学问’”、“其理论寿命也许不会超过人类寿命的自然极限”等模棱两可的词汇中,也说明对其论点本身的说服力也不太确定。
第四,从学科特性上看,作为综合学科的传播学是不可能取代作为专业学科的新闻学的。新闻学中的实务新闻学等部分,是传播学根本就没有涉足的领域,对此谈何取代?从学问属性看,新闻学是应用学科,传播学是理论学科,两者各自的价值取向和研究方法都有着明显的不同,新闻学也是无法被传播学取代的。
最后,从现实看,“取代论”所预言的情况一直也没有出现。在我国,尽管传播学一直处在快速发展中,但新闻学并没有被其取代,而就算在传播学诞生地的美国,新闻学也没有消亡并仍然在独立地发展着。
也正因为上述原因,有学者认为“取代论”的说法是一个“伪命题”。
三、“融合论”:受学科名称误导的“融合”梦想
由于“融合论”的研究成果——近20多部冠名为新闻传播学的专著的陆续出版等原因,“融合论”的影响越来越大。但“融合论”的立论基础并不稳固。
第一,有什么必要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传统新闻学)?
尽管“融合论”论者总是强调新闻传播学和新闻学的不同,但到底有什么不同,“融合论”论者们并没有就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述。而综观一些冠名为新闻传播学的论著,其实基本上是在原来的理论新闻学著作中添加一些传播学的内容后,将整本专著更换了一个名称而已,内容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
某位学者分别于1998年和2003年在同一家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概论新编》和《新闻传播学》,或许可以算是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例子。
(1)从整体内容对比,变化很小。
对比两本专著的目录,就很容易发现这点:
《新闻学概论新编》:1、绪论;2、新闻;3、新闻传播;4、新闻事业的产生和发展;5、新闻事业的性质、特征和功能;6、新闻事业的基本原则;7、新闻事业的基本方法;8、新闻自由与新闻控制。
《新闻传播学》:1、绪论;2、新闻;3、新闻传播要素;4、新闻传播过程;5、新闻传播事业;6、新闻传播事业的基本原则;7、新闻传播事业的运作方法;8、新闻自由与新闻控制。
从章节标题看,很明显,除了第三、第四、第五章外,其他章节的标题基本一样(唯一的区别是用“新闻传播事业”取代了“新闻事业”);而对比前后第三、第四、第五章的内容,也很容易发现,前者的第三章分拆为了后者的第三、第四章,前者的第四、第五章合并为了后者的第五章。
(2)从具体内容对比,变化不大。
两者的内容变化大致上不会超过10%,而且这种变化还包括将“新闻”更换为“新闻传播”、将“新闻事业”更换为“新闻传播事业”、将“新闻学”更换为“新闻传播学”等纯粹文字上的变动。下面是一些文字的前后变动情况(为便于对比,笔者在变化的文字下加下划线),说明在作者心目中,新闻学和新闻传播学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分:
《新闻学概论新编》17页:1644年《论出版自由》标志着西方新闻学的萌芽。对比《新闻传播学》15页:1644年《论出版自由》标志着新闻传播学的萌芽。
《新闻学概论新编》23页:王韬、梁启超、郑贯公等著名新闻工作者的论述,说明中国近代新闻学已经萌芽。对比《新闻传播学》20页:王韬、梁启超、郑贯公等著名新闻工作者的论述,标志着中国近代新闻传播学已经萌芽。
《新闻学概论新编》24页:中国第一批新闻学著作包括《新闻学大意》、《实际应用新闻学》和《中国报学史》。……标志着中国新闻学的产生。对比《新闻传播学》21页:中国第一批新闻传播学著作包括《新闻学大意》、《实际应用新闻学》和《中国报学史》。……标志着中国新闻传播学的初步形成。
(3)作者对新闻传播学的认识并不明确。
作者在书中对新闻传播学的描述也反映出作者对新闻传播学并没有明确、深入的认识。
《新闻传播学》25页:新闻传播学是近年来在新闻传播学术界出现的—个新名词。但是,关于这一名词的构想早已存在。宁树藩本来意义上的新闻学,即新闻传播学。最早采用这一名词的,则是1995年出版的黄旦所著的《新闻传播学》。
既然“新闻传播学”是新名词,却把《新闻学大意》等视为中国第一批新闻传播学著作,前后矛盾。而且,从宁树藩的原论述看,并没有本义新闻学就是新闻传播学的明确论点或暗含意蕴。据笔者对宁树藩的学术采访,他明确指出他所说的本义新闻学不是新闻传播学,而是对新闻本体等的研究。传统新闻学研究中对新闻定义、本质、特性等的探讨,是属于本义新闻学的内容。而在黄旦之前,已有高永振、高宁远、邵培仁、叶亚东等学者采用新闻传播学这一名词。
如果内容变化不大,却非要换个时髦的名称,这样的变化,自然是不能说明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传统新闻学)的必要性,也不能证明“融合论”的正确性。如果没有对用“新闻传播学”取代“新闻学”(传统新闻学)的必要性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证,而只是泛泛地以“西方新闻学发展转向传播学的历史性趋势”作为理由,就很难经得住严谨的学术审视,而只能是被认为是追逐传播学热潮下的跟风兴趣使然。
第二,能够建构起独立的新闻传播学科吗?
“融合论”论者都明确提出了要建构完整、系统的新闻传播学理论体系的学科努力目标,“使命就是要建立一门新兴学科——新闻传播学”,在他们的心目中,“‘新闻传播学’(news communication)并非由传统的‘新闻学’加‘传播学’”;“新闻传播学和大众传播学不同,和新闻学也不同”;“新闻传播学可细分为理论、应用和历史三个分支,即理论新闻传播学、应用新闻传播学、历史新闻传播学”。很明显,在“融合论”论者的规划中,新闻传播学并不只是学问意义上的一种新的研究种类而已,而是学科意义上的将要创建的一门新的学科。
通过对新闻传播学论者相关论述的全面考察,笔者认为,尽管这种建构新学科的努力精神值得钦佩和赞许,但建构新闻传播学学科的规划恐怕难以实现,因为存在以下问题:
(1)从学科意义上说,“新闻传播学”这个名称首先让人想到的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交叉学科和传播学下的分支学科,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正如郑保卫所说,把“新闻传播学”作为新闻学与传播学一级学科的冠名不够准确和贴切,“这个冠名容易使人感觉新闻学只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无形中弱化了新闻学的学科地位。由于冠名的不贴切,也导致了人们认识与实践中的一些混乱。”
(2)新闻传播学与现在的新闻学是什么关系,尽管这些论者总是强调新闻传播学和新闻学的不同,但从学科意义上看,新闻传播学与新闻学到底有什么不同,除了强调借鉴了传播学的知识外,“融合论”论者没有就此做出深入论述。如果没有实质区别,也没有对用“新闻传播学学科”取代“新闻学学科”的必要性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证,恐怕难免不让人产生“融合论”有追逐传播学热潮的嫌疑。而且,由于这个问题对学科建设很重要,其受到的质疑当然不小。
这其实涉及这样一个“融合论”不能回避的追问,那就是从学科意义上说,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融合产生新闻传播学后,原来的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是否还存在。答案无非是四种,一是融合后并存着新闻学、大众传播学、新闻传播学三门学科;二是只存在新闻传播学一门学科;三是存在新闻传播学与新闻学两门学科;四是存在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播学两门学科。
如果是第一种,新闻传播学就成为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学融合产生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既是新闻学的子学科,也是大众传播学的子学科,这是可行的。为了增强新闻学的理论深度,在新闻学研究中增设一块用传播学原理研究新闻传播现象的新闻传播学研究领域,乃至在新闻学学科中开创一门作为与传播学的交叉学科的新闻传播学,是应该的,也是可以得到新闻学术界欢迎的。
如果是第二和第四种,那其实与“取代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都认为新闻学(传统新闻学)将被取代或被融合而消亡,其错误前面已经论述过,不再赘述。
如果是第三种,也有其错误之处,因为新闻传播学事实上不可能涵盖大众传播学的所有研究对象。
主张“融合论”的学者大多没有对此明确论述,但笔者通过对“融合论”相关论述的语境分析,发现“融合论”的持论者恐怕大多是主张第二种,因此其论点与“取代论”一样也是不可取的,也难
排行
- 存货跌价准备审计全程精解
- 数控技术专业数控机床编程与加工
- 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 汉语言的意蕴魅力
- 公司治理模型的发展与评价
- 导游管理的新形式:导游服务公司
- 公共关系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 数控技术发展趋势及对策
- 数控机床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 浅谈语言文学教学中的人文教育
- 美国联邦得税政策的变迁
-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 导游与民俗旅游文化的传播
- 比较新闻学初探
-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分析
- 论鲍曼社会理论的核心议题
最近更新
新闻学与传播学关系辨析


联系我们
返回 新闻传媒论文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