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音乐美学思想的视角来审视孔子墨子的哲学思想。
儒家与墨家在先秦被共称为“儒墨显学”,在当时思想界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儒、墨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墨子》一书非儒言论甚多。关于其哲学思想之不同已有众多学者进行研究,但是从音乐美学思想角度来探讨其哲学思想之不同却是很少,本文将以此角度进行探讨。
一、儒、墨音乐思想的哲学基础
儒家哲学是一种重视、关心社会的学说。李约瑟曾在其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到“孔子所追求的是想在封建或封建官僚式的社会秩序体制之内实现社会正义”。“儒家相信宇宙的道德秩序……他们固然没有把个人与社会分开,也没有把社会人与整个自然界分开,可是他们向来主张,研究人类的唯一适当对象就是人本身。因此,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儒家反对对自然进行科学的探索,并反对对技术作科学的解释和推广。” ①可以说儒家的观点是以人为本,孔子的核心根本是“仁”、“义”、“礼”、“中庸”、“知命”,因而音乐思想是“仁”乐。而墨家学说的主要内容是“本”、“原”、“用”,墨家思想讲究实用型,与儒家思想不同的是对一切可以利民的事有着更大得多的兴趣,主张行“夏”之道,而不是同儒家一样行“周”之道,于是便有了一些主张如节用、节葬等,表现在其音乐美学思想上则为“非乐”。可以说儒、墨两家的哲学思想之不同造成了其音乐美学思想的不同。
二、儒、墨音乐美学思想之比较
孔子和墨子虽处与同一时代,但他们的音乐思想因其哲学思想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
(1)音乐美学思想的本质界定不同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讲究“仁”、“德”、“礼”,孔子极力推行“仁政”,“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以“仁”的实现作为“礼”“乐”实现的前提。“孔子看到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局面下,单用‘礼’的强行规定的手段已无法使人遵循周礼,便企望通过对披着‘泛爱众’情感外衣的‘仁’的精神的发扬,来实现他追求和崇奉的理想社会制度。‘仁’作为道德情操的基本内容,‘乐’则作为感化人心、达到这一境地的实践方式,孔子正是在这两者关系中重视和强调了‘乐’的感染、陶冶人性、人情的作用,提出了‘成于乐’,‘游于艺’,将艺术活动同培养合乎其社会理想的道德情操与其一致的人性结合起来。”②由此可见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仁”乐,与其哲学思想是不可分割的。因而在当时是一种较为入世的思想。
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思想,倡导“本”、“原”、“用”的三表学说,其中“‘本’是以古圣贤王者事迹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原’是以众人耳目感觉经验是非的标准;‘用’是以实际效用来看待一件事,或评价一种学说之好坏。”③因此墨子提倡的“非乐”也是从“用”的角度来谈对乐的认识,在墨子看来对中国老百姓有利的“政”才是“圣王之政”,所以他“非乐”的重要理由就有“上考之,不中圣人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墨子·非乐上》)但我们也不难看出墨子思想体系中的功利主义倾向。
(2)音乐美学思想的评价标准不同
孔子对音乐的评价标准是“尽善尽美”。《论语·八佾》中曾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是古代乐舞之一是舜时期的舞蹈,主要是歌颂舜帝圣德的,《武》是周朝时的乐舞是歌颂武王伐纣的。“孔子认为《韶》乐和《武》乐就其艺术表演形式而言,确实都是‘美’的,但是舜的代表性乐舞《韶》乐的内容更符合其理想社会结构;而《武》乐是以武王伐纣灭商,据武力得天下,这显然于孔子意思中,王者以其贤德,经禅而让得天下的社会政治理想有差距。” ④“善”是孔子评价音乐的最根本的标准,这也就是为何孔子称《韶》乐“尽善尽美”,而《武》乐“尽美”而未能“尽善”的原因所在。
墨子的音乐思想的评价从百姓出发,以百姓利益为重,“非”繁饰之乐,淫乱之乐,墨子在《非乐上》中提到:“子墨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由此可见在墨子看来钟鼓琴瑟之声并非不乐,甚至可以说墨子的非乐从本质上讲并不是否定音乐的审美价值,就人的声、色、味的感受来讲,他还是承认有声、色、味能引起人的快感和舒适感。因此墨子并不是完全否定音乐的作用而是否定那些靡靡之音,可荒淫无度的音乐,在这一点上与孔子有异曲同工的观点,孔子也极力反对那些例如“郑卫之音”的音乐,但孔子主张繁饰礼乐,而墨子去反对这一点主张务实。这也是因为其不同的哲学观点所造成的。
(3)对音乐社会作用的认识不同
孔子看待音乐是一种批判的继承的眼光,既看到了音乐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又看到它的消极作用,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兴”、“观”、“群”、“怨”。《论语·阳货》中写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所谓“兴”指的是有感而发,抒发个人的情感志向,肯定音乐具有抒发情感的作用;“观”是指通过某一时期的音乐活动,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的风俗特点,通过音乐去了解社会。“群”是指通过音乐活动可以促使社会群体处于一种谐和的状态之中,把音乐作为增强人与人情感交流的重要手段;而“怨”则表现出孔子对一部分音乐持批评的态度,相传春秋时期,郑国国君迷恋靡靡之音,后遭灭国。因此孔子认为,音乐可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成败,对于影响国家发展的音乐,一定要禁止。虽然孔子对民间世俗音乐得排斥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能看到音乐对社会的作用有好有坏、有益有弊,从而提出对待好的音乐和坏的音乐要有不同的态度,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墨子的“非乐”思想对当时的社会生活有一定的批判意义,这与其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墨子针对儒家提倡以‘礼乐’治理天下的作法,从小生产者极端狭隘的功利主义出发,将‘非乐’的倾向扩大化,致使其音乐思想局限到很狭窄的一面。” ⑤荀子曾批评墨家“蔽于用而不知文”,就是看到了墨子思想的局限性,墨子思想的局限性限制了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这也就是墨家思想为何没能像儒家思想那样流传甚广的原因。就墨子音乐思想的历史价值来说,也由于墨家“非乐”思想的功利实用倾向,便很少去注意和探讨音乐审美活动中的一系列美学问题,也就大大地消弱了其思想的美学价值。
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一种社会音乐观和人生音乐观,其代表人物孔子本身也喜爱音乐,不仅是歌唱家,也是演奏家。曾“击磬于卫”、“取瑟而歌”;又曾学“古琴于师襄子。”可见孔子对音乐还是极为推崇的,而以墨子位代表人物的墨子因受其自身因素,及其哲学思想的影响提出了“非乐”的音乐审美思想,也是有其历史意义的。音乐是流动的哲学,它与人的思想是密不可分的。作为两大思想家,其哲学思想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其它思想的差异,但他们的音乐美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不容忽视的。
(作者分别系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教授)
注释:
①李约瑟著:《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1990年8月版,第8页。
②③④⑤《中国音乐文化大观》2001年版,第59、65、66、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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