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广雅疏证》札记
来源:天天加油 更新时间: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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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广雅疏证》在《广雅》的第三条“道天地王皇……大也”的疏证中说:“佳者,善之大也。……大雅桑柔笺云:善,犹大也。故善谓之佳,亦谓之介;大谓之介,亦谓之佳。佳介声之转耳。……凡人忧则气敛,乐则气舒。故乐谓之般,亦谓之凯;大谓之凯,亦胃之般。义相因也。……封坟语之转。故大谓之封,亦谓之坟;冢谓之坟,亦谓之封。冢亦大也。……大则无所不覆,无所不有。故大谓之hū@①,亦谓之奄;覆谓之奄,亦谓之hū@①;有谓之hū@①,亦谓之抚,亦谓之奄;矜怜谓之抚奄。义并相因也。”“佳”和“介”两个词都有“善”义,又都有“大”义;“凯”和“般”两个词都有“乐”义,又都有“大”义;“hū@①(抚)”和“奄”两个词都有“大”义,又都有“覆”义,都有“有”义。《广雅疏证》中这样一些“甲谓之A,亦谓之B,亦谓之C;乙谓之A,亦谓之B,亦谓之C”或“甲谓之A,亦谓之B;乙谓之A,亦谓之B;丙谓之A,亦谓之B”之类的表述很多,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A、B、C)都能够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甲、乙、丙)。这些词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同义词或同源词。那么它们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
用现代语言学的眼光来看,《广雅疏证》这样一些条目,有一些实际上牵涉到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这些条目,有三种情况:(1)王念孙既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又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2)只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没有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3)只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没有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本文就按这三类分列,每类下面分别摘引《广雅疏证》中的若干条,按《广雅疏证》原来的先后排列。
需要说明的是:王念孙所说的“一声之转”,有的比较可信,如第一类中的2、3、4、5、6、8条;第三类中的29、31、35、37、39、40;第二类中的12、13条虽然未说“一声之转”,但实际上却有音转关系,按理应归入第一类。但有的转得太宽,在古书中罕见其例。这些在本文中不加调整,仍按王念孙的说法分类。这些条目中的词的训释,也是有的可信,有的不一定可信,所以要根据古代的字书,特别是古代的文献资料对这些训释做一番检验。检验的结果用[按]的形式写在各条的后面,词的训释不太可靠或不太常见,用按语的形式略加说明或引证;常见的而且可信的则不加按语。经过检验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些词的训释根据不足,因而某些条目不能成立;但多数条目还是可信的。列出材料之后,再对每类中所涉及的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作一分析。
(一)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可以同样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而且,这几个词是有音转关系的。例如:
1.封坟语之转。故大谓之封,亦谓之坟;冢谓之坟,亦谓之封。冢亦大也。(同上)
[按:“封”“坟”声母相同,但“封”东部,“坟”文部。东文通转例罕见。]
2.利与善义亦相近,故利谓之戾,亦谓之赖,善谓之赖,亦谓之戾。戾赖语之转。(卷一上《释诂》“善也”条)
[按:“戾”训“利”,见《礼记·大学》:“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郑玄注:“戾之言利也。”为假借义。“赖”训“利”见《广韵》,《说文》:“赖,赢也。”为“赢利”之“利”。“赖”训“善”见《孟子·告子上》:“富岁子弟多赖。”赵岐注:“赖,善也。”“戾”训“善”见《广雅》本条,王念孙《疏证》以为“戾”训“至”,“至”训“善”,故“戾”训“善”。其实第一个“至”为“到达”义,第二个“至”为“极点”义,不能构成递训。]
3.裔与@②声相近。远谓之裔,亦谓之@②;水边谓之shì@(67),亦谓之裔。义相近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②”训“远”仅见《广雅》本条。]
4.@③与@④一声之转。敛与小义相近。故小谓之@⑤,亦谓之@③;聚敛谓之@③,亦谓之@④矣。(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说文》:“青齐@⑥冀谓木细枝为@⑤。”《广雅》本条训为“小”。《方言》二:“@③,细也。”《尔雅·释诂》:“@③,聚也。”《说文》:“@④,敛足也。”《广雅·释诂三》:“@④,聚也。”]
5.tú@⑦与覆义相近,故tú@⑦谓之镘,亦谓之@⑧;覆谓之mì@⑨,亦谓之幔。幔mì@⑨语之转耳。(卷二下《释诂》“覆也”条)
[按:《说文新附》:“@⑧,tú@⑦也。”]
6.@(10)与侏儒,语之转也。故短谓之侏儒,又谓之@(10);梁上短柱谓之@(11),又谓之侏儒,又谓之掇儒;蜘蛛谓之dì@(12),又谓之dì@(12)蝥,又谓之侏儒。(卷二下《释诂》“短也”条)
[按:《方言》十三:“@(10),短也。”《玉篇》:“@(11),梁上楹也。”韩愈《进学解》:“bó@(13)lú@(14)侏儒。”《方言》十一:“,……或谓之蝓。蝓者,侏儒语之转也。”]
7.福与善义相近,故皆谓之禄,又皆谓之灵。灵与禄一声之转耳。(卷五上《释言》“福也”条)
[按:“灵”有“善”义。《广雅·释诂》:“灵,善也。”《诗·yōng@(15)风》:“灵雨既灵,命彼倌人。”郑玄笺:“灵,善也。”“禄”训“善”见《广雅·释诂一》:“禄,善也。”王念孙《疏证》:“《周官·天府》注:‘禄之言gǔ@(16)也。’《尔雅·释诂》:‘gǔ@(16),善也。’”但《周礼·天府》原文为:“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gǔ@(16)数,则受而藏之。”“gǔ@(16)”为“五gǔ@(16)”之“gǔ@(16)”,并非“善”义。又:“灵”“禄”声母相同,但“灵”耕部,“禄”屋部,耕屋罕见通转。]
8.培@(17)声之转。冢谓之@(17),亦谓之培;罂谓之@(18),亦谓之瓿;北陵谓之西@(19),小山谓之部娄,义并相近也。(卷九下《释丘》“冢也”条)
[按;《方言》十三:“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17)。”《尔雅·释地》:“北陵,西@(17)、雁门是也。”]
这一类条目中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以第5条为例):
附图
(“镘”“幔”,明母,元部。“@⑧”“mì@⑨”,明母,耕部。元部和耕部可以通转,如《尚书·尧典》:“平章百姓。”“平”读为“辨”,《荀子·富国》:“忠信调和辨均之至也。”“辨”读为“平”。)
就是说,两个相关的概念(“tú@⑦”和“覆”),常常可以用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⑧”、“幔”和“mì@⑨”)表示。反过来也可以说,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⑧”、“幔”和“mì@⑨”)常常可以表达两个相关的概念(“tú@⑦”和“覆”)。
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镘”和“@⑧”是两个有音转关系的语音形式,所以在古汉语中表达“tú@⑦”这个概念时,既可以说“镘”,也可以说“@⑧”。而“覆”这个概念和“tú@⑦”这个概念有关,所以可以和表示“tú@⑦”的“镘”用同一语音形式,只是字写作“幔”;“幔”也可以音转为明母耕部的一个词,字写作“mì@⑨”。虽然牵涉到四个字或词,但从音义关系来看,是两个有通转关系的音表两个相关的义。
(二)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甲概念可以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乙概念也可以用A'、B'、C'、D'几个词表达。A和A'、B和B'、C和C'、D和D'之间或是同一个词,或是有语音联系的变音词。但是,AA'、BB'、CC'和DD'之间没有音转关系。例如:
9.凡人忧则气敛,乐则气舒。故乐谓之般,亦谓之凯,大谓之凯,亦谓之般。义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凯”无“大”义。《广雅》本条云:“凯,大也。”王念孙《疏证》:“吕氏春秋不屈篇云:‘诗曰:恺悌君子。恺,大也,悌,长也。’恺与凯通。”王氏所引《吕氏春秋》不足为据。《方言》一:“般,大也。”]
10.大则无所不覆,无所不有。故大谓之hū@①,亦谓之奄;覆谓之奄,亦谓之hū@①;有谓之hū@①,亦谓之抚,亦谓之奄;矜怜谓之抚奄。义并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尔雅·释诂》:“hū@①,大也。”《诗·小雅·巧言》:“无罪无辜,乱如此hū@①。”《说文》:“奄,覆也 ,大有馀也。”《诗·大雅·皇矣》:“奄有四方。”毛传:“奄,大也。”郑笺:“覆有天下。”《说文》:“hū@①,覆也。”《仪礼·士丧礼》:“hū@①用敛巾。”《尔雅·释言》:“hū@①,有也。”郭璞注引《诗·鲁颂·bì@(20)宫》:“遂hū@①大东。”《礼记·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郑玄注:“抚,犹有也。”]
11.厚与大同义,故厚谓之敦,亦谓之páng@(21);大谓之páng@(21),亦谓之敦矣。(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12.有与大义相近,故有谓之páng@(21),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hū@①,亦谓之虞。大谓之páng@(21),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hū@①,亦谓之吴。吴虞古同声。(卷一上《释诂》“有也”条)
[按:《尔雅·释诂》:“páng@(21),有也。”王念孙《疏证》以为“páng@(21)”与“lóng@(22)”(《说文》:“lóng@(22),兼有也。”)声近义同。《诗·召南·鹊巢》:“维鸠方之。”毛传:“方,有也。”《诗·鲁颂·bì@(20)宫》:“奄有龟蒙,遂荒大东。”毛传:“荒,有也。”《诗·大雅·云汉》:“昊天上帝,则不我虞。”王念孙《疏证》:“则不我虞,犹言莫我有也。”《国语·晋语》:“今晋国之方。”韦昭注:“方,大也。”《诗·周颂·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毛传:“荒,大也。”《方言》十三:“吴,大也。”]
13.凡远与大同义。远谓之荒,犹大谓之荒也;远谓之遐,犹大谓之假也;远谓之迂,犹大谓之xū@(23)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尔雅·释诂》:“假,大也。”《书·大禹谟》:“不自满假。”伪孔传:“假,大也。”《尔雅·释诂》:“xū@(23),大也。”《诗·大雅·云汉》:“xū@(23)谟定命,远犹辰告。”毛传:xū@(23),大。”]
14.凡张与大同义,张谓之hū@①,亦谓之@(24),犹大谓之hū@①,亦谓之xū@(23)也;张谓之磔,犹大谓之@(25)也;张谓之guō@(26),犹大谓之廓也。(卷一上《释诂》“张也”条)
[按:“hū@①”训“张”,见《广雅》本条,但无例证。《吕氏春秋·壅塞》:“因@(24)弓而射之。”高诱注:“@(24),引也。”《通俗文》:“张申曰磔。”《晋书·桓温传》:“xū@(27)作wèi@(28)毛磔。”徐锴《说文xì@(29)传》引《字书》:“@(25),张衣令大也。”《说文》:“guō@(26),弩满也。”]
15.与之义近于散,取之义近于聚,聚取声又相近,故聚谓之收,亦谓之敛,亦谓之集,亦谓之府;取谓之府,亦谓之集,亦谓之敛,亦谓之收。取谓之@(30),犹聚谓之裒也;取谓之掇,犹聚谓之缀也;取谓之捃,犹聚谓之群也。(卷一上《释诂》“取也”条)
[按:《玉篇》:“府,聚也。”又:“府,取也。”]
16.缩与惭义相近。缩谓之侧匿,犹惭谓之@(31)也;缩谓之衄,又谓之@(32),犹惭谓之忸怩,又谓之@(33)咨也。(卷一上《释诂》“惭也”条)
[按:“侧匿”训“缩”,见《广雅·释诂三》。《尚书大传》:“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郑玄注:“侧匿,谓缩缩行迟貌。”“@(31)”训“惭”见本条,无例证。“衄”训“缩”亦见《广雅·释诂三》。《晋书·蔡豹传》:“未战而退,先自摧衄。”“@(32)”同“蹙”。《左传》成十六年:“国@(32)王伤,不败何待?”《方言》:“忸怩,或谓之@(33)咨。”]
17.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故小谓之@(34),释器篇又云:“石zhēn@(35)谓之@(36),广韵@(34)@(36)并音姊宜切,其义同也。小谓之xiān@(37),故利亦谓之xiān@(38),……小谓之@(39);故刺亦谓@(39);小谓之锐,故兵芒亦谓之锐,草初生亦谓之@(40);小谓之眇,故木末亦谓之杪,禾芒亦谓之秒。是凡物之锐者,皆与小同义也。(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方言二》:“@(34),细也。”又:“xiān@(37),小也。”《尔雅·释草》:“@(36),刺。”《方言》二:“凡草生而初达谓之@(40)。”]
18.凡健与疾义相近。故疾谓之捷,亦谓之@(41),亦谓之壮,亦谓之偈;健谓之偈,亦谓之壮,亦谓之@(41),亦谓之捷;健谓之@(42),犹疾谓之咸也,健谓之武,犹疾谓之舞也。(卷二上《释诂》“健也”条)
[按:《广韵》:“@(41),疾貌。”《尔雅·释言》:“疾、齐,壮也。”《庄子·徐无鬼》:“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释文》引李颐注:“壮,疾也。”宋玉《高唐赋》:“偈兮若驾驷马建羽旗。”《太玄·@(43)]:“其人晖且偈。”司马光注引小宋曰:“偈,武勇貌。”“@(41)”训“健”见《广雅》本条。《汉书·东方朔传》:“捷若庆忌。”《广韵》:“@(42),健貌。”《易·杂卦》:“咸,速也。”“舞”训“疾”见《广雅·释诂一》,王念孙《疏证》引《方言》十二:“拊、抚,疾也”,谓“抚”与“舞”通。]
19.难谓之蹇,亦谓之@(44);口吃谓之@(68),亦谓之。其义一也。(卷二下《释诂》“吃也”条)
20.凡厚与大义相近。厚谓之敦,犹大谓之敦也;厚谓之醇,犹大谓之纯也;厚谓之臧,犹大谓之将也。(卷三下《释诂》“厚也”条)
21.凡聚与众义相近。故众谓之宗,亦谓之林,聚谓之林,亦谓之宗;聚谓之sōu@(45),犹众谓之搜也;聚谓之都,犹众谓之诸也;聚谓之裒,犹多谓之裒也;聚谓之灌,犹多谓之观也。(卷三下《释诂》“聚也”条)
[按:“宗”“林”“搜”训“众”均见《广雅·释诂三》“众也”条。《楚辞·招魂》:“室家遂宗。”王逸注:“宗,众也。”《国语·周语》:“林钟,和展百事。”韦昭注:“林,众也。”王念孙本条疏证谓“林”“宗”之“聚”义均由“众”义引申而来,但无书证。《说文》:“搜,众意也。”《尔雅·释木》:“木族生为灌。”《尔雅·释诂》:“观,多也。”《诗·小雅·采绿》:“维fáng@(46)及,薄言观者。”郑玄注:“观,多也。”]
22.寒谓之沧,亦谓之凄;悲谓之qī@(47),亦谓之chuàng@(48)。其义一也。(卷四上《释诂》“寒也”条)
23.与胪同声。传车驿马皆取传递之义,故传宣谓之胪,亦谓之译;传遽谓之驿,亦谓之;传舍谓之庐,亦谓之旅,亦谓之驿。其义并相通也。(卷四上《释诂》“传也”条)
[按:《广韵》:“,传马。”]
24.凡高与大义相近。高谓之岑,犹大谓之岑也;高谓之嵬,犹大谓之巍也;高谓之弼,犹大谓之@(49)也。(卷四下《释诂》“高也”条)
[按:《方言》十二:“弼,高也。”《广雅·释诂一》:“@(49),大也。”]
附图
26.床板谓之@(50),亦谓之牒;简谓之牒,亦谓之编。其义一也。(卷七下《释器》“版也”条)
[按:《方言》五:“床上版,卫之北郊、赵魏之间谓之牒,亦谓之@(50)。”]
附图
这一类和第一类不同,既然如此,为什么它们都可以同时表示“锐”和“小”两个概念呢?这可以用词义的同步引申来解释。
“同步引申”说的是词义引申的规律。在上述一组词中,“@(39)”的“锐”义和“小”义是同一个词的两个义位,其间的发展关系是词义引申。而是不同的词,其间的关系应该说是词的孳乳。但是,引申和孳乳都是基于联想而产生的词义发展,在这一点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因此,可以有同步引申,也就可以有同步孳乳。这就是王念孙说的“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
在孳乳过程中,有语音保持不变的,也有语音发生变化的,但变化后的语音和原来的语音总是相近或通转。如第15条的“掇”和“缀”,“捃”和“群”。这种地方,就是清儒所说的“以古音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打破字形的束缚,从语音上来探求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说同步引申和同步孳乳是词义演变的规律,是指有相当一部分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同步的,而不是说所有的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都同步的。这是符合词汇系统的特点的。和语音系统相比,词汇系统要庞大得多,复杂得多;而它的系统性远不如语音系统严密。比如,具有“锐”义的一组词两个“凡”和“皆”都说过头了。
(三)甲概念可以用A、B两个词表示(A和B有某种音转关系),乙概念也可用A'、B'两个词(A'和B'有同样的音转关系)表示。但甲乙两个概念意义无关。例如:
29.@(51)哀一声之转,哀之转为@(51),犹ài@(52)之转为隐矣。(卷一上《释诂》“哀也”条)
[按:“@(51)”训“哀”见《广雅》本条。]
30.xī@(53)亦hàn@(54)也。语之转也。hàn@(54)与罕同声。xī@(53)之转为hàn@(54),犹希之转为罕矣。(卷二上《释诂》“乾也”条)
31.苛@(55)一声之转。苛痒之苛转为疥,犹苛怒之苛转为@(55)矣。(卷二上《释诂》“怒也”条)
[按:《礼记·内则》:“疾痛苛痒。”郑玄注:“苛,疥也。”《方言》二:
[按:《玉篇》:“@(56),肥美也。”《方言》二:“梁益之间凡人言盛及其所爱,伟其肥@(57),谓之@(56)。”]
33.空kuǎn@(58)一声之转。空之转为款,犹kōng@(59)之转为款。(卷三下《释诂》“空也”条)
[按:王念孙《疏证》以为“款款”即“kōng@(59)kōng@(59)”。]
34.玲与珑一声之转。说文:笼,líng@(60)也。líng@(60)之转为笼,犹玲之转为珑。(卷四上《释诂》“声也”条)
35.榜辅一声之转。榜之转为辅,犹方之转为甫,旁之转为溥矣。(卷四下《释诂》“辅也”条)
[按:《说文》:“榜,所以辅弓弩也。”]
36.掸与提一声之转。释器篇云:@(61)谓之弹。@(61)之转为弹,犹提之转为掸矣。(卷四下《释诂》“提也”条)
[按:《玉篇》:“青州谓弹曰@(61)。”]
37.莫曼无一声之转,犹覆谓之幔,亦谓之幕,亦谓之hū@①。(卷五上《释言》“无也”条)
38.叩叩……转为款款,犹叩门之转为
用现代语言学的眼光来看,《广雅疏证》这样一些条目,有一些实际上牵涉到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这些条目,有三种情况:(1)王念孙既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又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2)只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没有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3)只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没有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本文就按这三类分列,每类下面分别摘引《广雅疏证》中的若干条,按《广雅疏证》原来的先后排列。
需要说明的是:王念孙所说的“一声之转”,有的比较可信,如第一类中的2、3、4、5、6、8条;第三类中的29、31、35、37、39、40;第二类中的12、13条虽然未说“一声之转”,但实际上却有音转关系,按理应归入第一类。但有的转得太宽,在古书中罕见其例。这些在本文中不加调整,仍按王念孙的说法分类。这些条目中的词的训释,也是有的可信,有的不一定可信,所以要根据古代的字书,特别是古代的文献资料对这些训释做一番检验。检验的结果用[按]的形式写在各条的后面,词的训释不太可靠或不太常见,用按语的形式略加说明或引证;常见的而且可信的则不加按语。经过检验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些词的训释根据不足,因而某些条目不能成立;但多数条目还是可信的。列出材料之后,再对每类中所涉及的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作一分析。
(一)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可以同样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而且,这几个词是有音转关系的。例如:
1.封坟语之转。故大谓之封,亦谓之坟;冢谓之坟,亦谓之封。冢亦大也。(同上)
[按:“封”“坟”声母相同,但“封”东部,“坟”文部。东文通转例罕见。]
2.利与善义亦相近,故利谓之戾,亦谓之赖,善谓之赖,亦谓之戾。戾赖语之转。(卷一上《释诂》“善也”条)
[按:“戾”训“利”,见《礼记·大学》:“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郑玄注:“戾之言利也。”为假借义。“赖”训“利”见《广韵》,《说文》:“赖,赢也。”为“赢利”之“利”。“赖”训“善”见《孟子·告子上》:“富岁子弟多赖。”赵岐注:“赖,善也。”“戾”训“善”见《广雅》本条,王念孙《疏证》以为“戾”训“至”,“至”训“善”,故“戾”训“善”。其实第一个“至”为“到达”义,第二个“至”为“极点”义,不能构成递训。]
3.裔与@②声相近。远谓之裔,亦谓之@②;水边谓之shì@(67),亦谓之裔。义相近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②”训“远”仅见《广雅》本条。]
4.@③与@④一声之转。敛与小义相近。故小谓之@⑤,亦谓之@③;聚敛谓之@③,亦谓之@④矣。(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说文》:“青齐@⑥冀谓木细枝为@⑤。”《广雅》本条训为“小”。《方言》二:“@③,细也。”《尔雅·释诂》:“@③,聚也。”《说文》:“@④,敛足也。”《广雅·释诂三》:“@④,聚也。”]
5.tú@⑦与覆义相近,故tú@⑦谓之镘,亦谓之@⑧;覆谓之mì@⑨,亦谓之幔。幔mì@⑨语之转耳。(卷二下《释诂》“覆也”条)
[按:《说文新附》:“@⑧,tú@⑦也。”]
6.@(10)与侏儒,语之转也。故短谓之侏儒,又谓之@(10);梁上短柱谓之@(11),又谓之侏儒,又谓之掇儒;蜘蛛谓之dì@(12),又谓之dì@(12)蝥,又谓之侏儒。(卷二下《释诂》“短也”条)
[按:《方言》十三:“@(10),短也。”《玉篇》:“@(11),梁上楹也。”韩愈《进学解》:“bó@(13)lú@(14)侏儒。”《方言》十一:“,……或谓之蝓。蝓者,侏儒语之转也。”]
7.福与善义相近,故皆谓之禄,又皆谓之灵。灵与禄一声之转耳。(卷五上《释言》“福也”条)
[按:“灵”有“善”义。《广雅·释诂》:“灵,善也。”《诗·yōng@(15)风》:“灵雨既灵,命彼倌人。”郑玄笺:“灵,善也。”“禄”训“善”见《广雅·释诂一》:“禄,善也。”王念孙《疏证》:“《周官·天府》注:‘禄之言gǔ@(16)也。’《尔雅·释诂》:‘gǔ@(16),善也。’”但《周礼·天府》原文为:“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gǔ@(16)数,则受而藏之。”“gǔ@(16)”为“五gǔ@(16)”之“gǔ@(16)”,并非“善”义。又:“灵”“禄”声母相同,但“灵”耕部,“禄”屋部,耕屋罕见通转。]
8.培@(17)声之转。冢谓之@(17),亦谓之培;罂谓之@(18),亦谓之瓿;北陵谓之西@(19),小山谓之部娄,义并相近也。(卷九下《释丘》“冢也”条)
[按;《方言》十三:“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17)。”《尔雅·释地》:“北陵,西@(17)、雁门是也。”]
这一类条目中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以第5条为例):
附图
(“镘”“幔”,明母,元部。“@⑧”“mì@⑨”,明母,耕部。元部和耕部可以通转,如《尚书·尧典》:“平章百姓。”“平”读为“辨”,《荀子·富国》:“忠信调和辨均之至也。”“辨”读为“平”。)
就是说,两个相关的概念(“tú@⑦”和“覆”),常常可以用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⑧”、“幔”和“mì@⑨”)表示。反过来也可以说,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⑧”、“幔”和“mì@⑨”)常常可以表达两个相关的概念(“tú@⑦”和“覆”)。
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镘”和“@⑧”是两个有音转关系的语音形式,所以在古汉语中表达“tú@⑦”这个概念时,既可以说“镘”,也可以说“@⑧”。而“覆”这个概念和“tú@⑦”这个概念有关,所以可以和表示“tú@⑦”的“镘”用同一语音形式,只是字写作“幔”;“幔”也可以音转为明母耕部的一个词,字写作“mì@⑨”。虽然牵涉到四个字或词,但从音义关系来看,是两个有通转关系的音表两个相关的义。
(二)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甲概念可以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乙概念也可以用A'、B'、C'、D'几个词表达。A和A'、B和B'、C和C'、D和D'之间或是同一个词,或是有语音联系的变音词。但是,AA'、BB'、CC'和DD'之间没有音转关系。例如:
9.凡人忧则气敛,乐则气舒。故乐谓之般,亦谓之凯,大谓之凯,亦谓之般。义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凯”无“大”义。《广雅》本条云:“凯,大也。”王念孙《疏证》:“吕氏春秋不屈篇云:‘诗曰:恺悌君子。恺,大也,悌,长也。’恺与凯通。”王氏所引《吕氏春秋》不足为据。《方言》一:“般,大也。”]
10.大则无所不覆,无所不有。故大谓之hū@①,亦谓之奄;覆谓之奄,亦谓之hū@①;有谓之hū@①,亦谓之抚,亦谓之奄;矜怜谓之抚奄。义并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尔雅·释诂》:“hū@①,大也。”《诗·小雅·巧言》:“无罪无辜,乱如此hū@①。”《说文》:“奄,覆也 ,大有馀也。”《诗·大雅·皇矣》:“奄有四方。”毛传:“奄,大也。”郑笺:“覆有天下。”《说文》:“hū@①,覆也。”《仪礼·士丧礼》:“hū@①用敛巾。”《尔雅·释言》:“hū@①,有也。”郭璞注引《诗·鲁颂·bì@(20)宫》:“遂hū@①大东。”《礼记·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郑玄注:“抚,犹有也。”]
11.厚与大同义,故厚谓之敦,亦谓之páng@(21);大谓之páng@(21),亦谓之敦矣。(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12.有与大义相近,故有谓之páng@(21),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hū@①,亦谓之虞。大谓之páng@(21),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hū@①,亦谓之吴。吴虞古同声。(卷一上《释诂》“有也”条)
[按:《尔雅·释诂》:“páng@(21),有也。”王念孙《疏证》以为“páng@(21)”与“lóng@(22)”(《说文》:“lóng@(22),兼有也。”)声近义同。《诗·召南·鹊巢》:“维鸠方之。”毛传:“方,有也。”《诗·鲁颂·bì@(20)宫》:“奄有龟蒙,遂荒大东。”毛传:“荒,有也。”《诗·大雅·云汉》:“昊天上帝,则不我虞。”王念孙《疏证》:“则不我虞,犹言莫我有也。”《国语·晋语》:“今晋国之方。”韦昭注:“方,大也。”《诗·周颂·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毛传:“荒,大也。”《方言》十三:“吴,大也。”]
13.凡远与大同义。远谓之荒,犹大谓之荒也;远谓之遐,犹大谓之假也;远谓之迂,犹大谓之xū@(23)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尔雅·释诂》:“假,大也。”《书·大禹谟》:“不自满假。”伪孔传:“假,大也。”《尔雅·释诂》:“xū@(23),大也。”《诗·大雅·云汉》:“xū@(23)谟定命,远犹辰告。”毛传:xū@(23),大。”]
14.凡张与大同义,张谓之hū@①,亦谓之@(24),犹大谓之hū@①,亦谓之xū@(23)也;张谓之磔,犹大谓之@(25)也;张谓之guō@(26),犹大谓之廓也。(卷一上《释诂》“张也”条)
[按:“hū@①”训“张”,见《广雅》本条,但无例证。《吕氏春秋·壅塞》:“因@(24)弓而射之。”高诱注:“@(24),引也。”《通俗文》:“张申曰磔。”《晋书·桓温传》:“xū@(27)作wèi@(28)毛磔。”徐锴《说文xì@(29)传》引《字书》:“@(25),张衣令大也。”《说文》:“guō@(26),弩满也。”]
15.与之义近于散,取之义近于聚,聚取声又相近,故聚谓之收,亦谓之敛,亦谓之集,亦谓之府;取谓之府,亦谓之集,亦谓之敛,亦谓之收。取谓之@(30),犹聚谓之裒也;取谓之掇,犹聚谓之缀也;取谓之捃,犹聚谓之群也。(卷一上《释诂》“取也”条)
[按:《玉篇》:“府,聚也。”又:“府,取也。”]
16.缩与惭义相近。缩谓之侧匿,犹惭谓之@(31)也;缩谓之衄,又谓之@(32),犹惭谓之忸怩,又谓之@(33)咨也。(卷一上《释诂》“惭也”条)
[按:“侧匿”训“缩”,见《广雅·释诂三》。《尚书大传》:“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郑玄注:“侧匿,谓缩缩行迟貌。”“@(31)”训“惭”见本条,无例证。“衄”训“缩”亦见《广雅·释诂三》。《晋书·蔡豹传》:“未战而退,先自摧衄。”“@(32)”同“蹙”。《左传》成十六年:“国@(32)王伤,不败何待?”《方言》:“忸怩,或谓之@(33)咨。”]
17.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故小谓之@(34),释器篇又云:“石zhēn@(35)谓之@(36),广韵@(34)@(36)并音姊宜切,其义同也。小谓之xiān@(37),故利亦谓之xiān@(38),……小谓之@(39);故刺亦谓@(39);小谓之锐,故兵芒亦谓之锐,草初生亦谓之@(40);小谓之眇,故木末亦谓之杪,禾芒亦谓之秒。是凡物之锐者,皆与小同义也。(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方言二》:“@(34),细也。”又:“xiān@(37),小也。”《尔雅·释草》:“@(36),刺。”《方言》二:“凡草生而初达谓之@(40)。”]
18.凡健与疾义相近。故疾谓之捷,亦谓之@(41),亦谓之壮,亦谓之偈;健谓之偈,亦谓之壮,亦谓之@(41),亦谓之捷;健谓之@(42),犹疾谓之咸也,健谓之武,犹疾谓之舞也。(卷二上《释诂》“健也”条)
[按:《广韵》:“@(41),疾貌。”《尔雅·释言》:“疾、齐,壮也。”《庄子·徐无鬼》:“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释文》引李颐注:“壮,疾也。”宋玉《高唐赋》:“偈兮若驾驷马建羽旗。”《太玄·@(43)]:“其人晖且偈。”司马光注引小宋曰:“偈,武勇貌。”“@(41)”训“健”见《广雅》本条。《汉书·东方朔传》:“捷若庆忌。”《广韵》:“@(42),健貌。”《易·杂卦》:“咸,速也。”“舞”训“疾”见《广雅·释诂一》,王念孙《疏证》引《方言》十二:“拊、抚,疾也”,谓“抚”与“舞”通。]
19.难谓之蹇,亦谓之@(44);口吃谓之@(68),亦谓之。其义一也。(卷二下《释诂》“吃也”条)
20.凡厚与大义相近。厚谓之敦,犹大谓之敦也;厚谓之醇,犹大谓之纯也;厚谓之臧,犹大谓之将也。(卷三下《释诂》“厚也”条)
21.凡聚与众义相近。故众谓之宗,亦谓之林,聚谓之林,亦谓之宗;聚谓之sōu@(45),犹众谓之搜也;聚谓之都,犹众谓之诸也;聚谓之裒,犹多谓之裒也;聚谓之灌,犹多谓之观也。(卷三下《释诂》“聚也”条)
[按:“宗”“林”“搜”训“众”均见《广雅·释诂三》“众也”条。《楚辞·招魂》:“室家遂宗。”王逸注:“宗,众也。”《国语·周语》:“林钟,和展百事。”韦昭注:“林,众也。”王念孙本条疏证谓“林”“宗”之“聚”义均由“众”义引申而来,但无书证。《说文》:“搜,众意也。”《尔雅·释木》:“木族生为灌。”《尔雅·释诂》:“观,多也。”《诗·小雅·采绿》:“维fáng@(46)及,薄言观者。”郑玄注:“观,多也。”]
22.寒谓之沧,亦谓之凄;悲谓之qī@(47),亦谓之chuàng@(48)。其义一也。(卷四上《释诂》“寒也”条)
23.与胪同声。传车驿马皆取传递之义,故传宣谓之胪,亦谓之译;传遽谓之驿,亦谓之;传舍谓之庐,亦谓之旅,亦谓之驿。其义并相通也。(卷四上《释诂》“传也”条)
[按:《广韵》:“,传马。”]
24.凡高与大义相近。高谓之岑,犹大谓之岑也;高谓之嵬,犹大谓之巍也;高谓之弼,犹大谓之@(49)也。(卷四下《释诂》“高也”条)
[按:《方言》十二:“弼,高也。”《广雅·释诂一》:“@(49),大也。”]
附图
26.床板谓之@(50),亦谓之牒;简谓之牒,亦谓之编。其义一也。(卷七下《释器》“版也”条)
[按:《方言》五:“床上版,卫之北郊、赵魏之间谓之牒,亦谓之@(50)。”]
附图
这一类和第一类不同,既然如此,为什么它们都可以同时表示“锐”和“小”两个概念呢?这可以用词义的同步引申来解释。
“同步引申”说的是词义引申的规律。在上述一组词中,“@(39)”的“锐”义和“小”义是同一个词的两个义位,其间的发展关系是词义引申。而是不同的词,其间的关系应该说是词的孳乳。但是,引申和孳乳都是基于联想而产生的词义发展,在这一点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因此,可以有同步引申,也就可以有同步孳乳。这就是王念孙说的“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
在孳乳过程中,有语音保持不变的,也有语音发生变化的,但变化后的语音和原来的语音总是相近或通转。如第15条的“掇”和“缀”,“捃”和“群”。这种地方,就是清儒所说的“以古音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打破字形的束缚,从语音上来探求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说同步引申和同步孳乳是词义演变的规律,是指有相当一部分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同步的,而不是说所有的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都同步的。这是符合词汇系统的特点的。和语音系统相比,词汇系统要庞大得多,复杂得多;而它的系统性远不如语音系统严密。比如,具有“锐”义的一组词两个“凡”和“皆”都说过头了。
(三)甲概念可以用A、B两个词表示(A和B有某种音转关系),乙概念也可用A'、B'两个词(A'和B'有同样的音转关系)表示。但甲乙两个概念意义无关。例如:
29.@(51)哀一声之转,哀之转为@(51),犹ài@(52)之转为隐矣。(卷一上《释诂》“哀也”条)
[按:“@(51)”训“哀”见《广雅》本条。]
30.xī@(53)亦hàn@(54)也。语之转也。hàn@(54)与罕同声。xī@(53)之转为hàn@(54),犹希之转为罕矣。(卷二上《释诂》“乾也”条)
31.苛@(55)一声之转。苛痒之苛转为疥,犹苛怒之苛转为@(55)矣。(卷二上《释诂》“怒也”条)
[按:《礼记·内则》:“疾痛苛痒。”郑玄注:“苛,疥也。”《方言》二:
[按:《玉篇》:“@(56),肥美也。”《方言》二:“梁益之间凡人言盛及其所爱,伟其肥@(57),谓之@(56)。”]
33.空kuǎn@(58)一声之转。空之转为款,犹kōng@(59)之转为款。(卷三下《释诂》“空也”条)
[按:王念孙《疏证》以为“款款”即“kōng@(59)kōng@(59)”。]
34.玲与珑一声之转。说文:笼,líng@(60)也。líng@(60)之转为笼,犹玲之转为珑。(卷四上《释诂》“声也”条)
35.榜辅一声之转。榜之转为辅,犹方之转为甫,旁之转为溥矣。(卷四下《释诂》“辅也”条)
[按:《说文》:“榜,所以辅弓弩也。”]
36.掸与提一声之转。释器篇云:@(61)谓之弹。@(61)之转为弹,犹提之转为掸矣。(卷四下《释诂》“提也”条)
[按:《玉篇》:“青州谓弹曰@(61)。”]
37.莫曼无一声之转,犹覆谓之幔,亦谓之幕,亦谓之hū@①。(卷五上《释言》“无也”条)
38.叩叩……转为款款,犹叩门之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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