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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案中的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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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以前,国人似乎未谙司法独立一说。昔者张释之力主廷尉办案须依律以断,不以皇帝之喜怒为转移,皇帝称是。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实,上使之力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则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手足?”张释之向皇帝进谏的这段话被后代学者、官吏广为传诵,几乎奉为圭臬,但在专制制度下,司法哪里能够得到法律保障而获得独立?

  清朝倾覆之后,司法独立才成为民国学界和政界公认的政治和司法的基本道理。但不幸的是,司法独立的烛焰常被置于风中,从一开始就预示了它坎坷的命运。

  读杜保祺所著《健庐随笔》,见书中第六十二则谈到宋教仁案,涉及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云:“光复之初,民气发扬,法界中人,亦多守正不阿,以气节相尚。宋教仁在沪被刺,上海地方检察厅侦知为袁世凯及其亲信赵秉钧所嗾使,遂均发票传之。袁以区区法吏,竟敢动虎须,大愤,乃于葵丑公民失败后,下令取消各地法院。如苏省原有地院五十八处,除沪、宁有关国际观瞻,幸获保存外,余俱撤废,而以县知事兼理司法。因是司法独立之精神,摧残殆尽。然袁恐赵发其覆,遂鸩之死,未使非上海地检处传票之力也。”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满清政府被推翻,“恢复中华”,民国出现新的气象,不少人对民主和自由产生憧憬,因此“民气发扬”。法律界人士也是如此,不但法律得以展开现代化改革,法律界人士也吸收了现代法律意识,并传承、弘扬了传统士人的气节,出现许多守正不阿的人士,他们相互以气节相鼓励和影响,宋教仁案件正发生在人们对民国社会采行西方式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制满怀期待之时。

  案件发生在上海,上海地方检察厅展开侦查,侦查的结果表明刺杀案为袁世凯及其亲信赵秉钧涉嫌嗾使,地方检察厅接下来的举动虽然在法制成熟的民主国家本属顺理成章、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在中国,却不仅令当时的人惊骇,就是过了几十年再翻开这一陈年旧案,仍令世人震动,那就是:向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及民国总理赵秉钧发出传票,传唤他们到上海地方检察厅接受询问和调查。袁世凯从清廷三拜九叩的政界一路走来,哪里会料想检察官“区区法吏,竟敢动虎须”,当然是大怒,大怒的结果是,下令取消各地法院,恢复县知事兼理司法的老做法,当时的法院除几处因袁氏顾忌国际观瞻从而保存外,其余的全都撤废。“因是司法独立之精神,摧残殆尽”。

  有的看官可能疑惑:检察官捋动虎须,缘何撤废各地法院?盖因当时检法合署,检察厅附设在法院内,撤废法院并将检察机关连根拔起,谁曰不宜?

  国运多舛,真的叫人无话可说。民国初年的上海火车站,刺客的枪弹击中宋教仁的身体,事后证明,它们也击碎了国人当时对美式民主的最初幻想。实际上,这并非美式民主的破产,那个民主还没有真正实行就被扼杀了,何来破产?宋教仁遇刺,破产的是对袁氏当国的进步期望。宋遇刺后,倘若条件具备,本来还可挽狂澜于既倒,不至于让独裁独霸全局。这条件便是,司法独立有充分保障,侦控与审判皆能贯彻始终,激浊扬清,惩恶伐罪,民主遂得以保全。惜乎年轻的共和国立足未稳,司法独立尚在萌芽状态,国人何其不幸,与民主自由擦肩而过,命欤?!

  读这段历史,略感安慰的是:尽管司法独立昙花一现,并未使老袁被整垮,相反的,倒使得各地法院都被专制政府倒拔了垂杨柳,但司法独立却并非毫无成效。袁世凯担心赵秉钧揭穿他的老底,将他毒死,杜保祺所谓“未使非上海地检处传票之力也”。上海地方检察厅虽然失败,但失败中仍然可见司法独立的厉害,连袁世凯都还惧它三分呢。

  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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