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日资企业 韩资企业
1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
2 劳动力素质和效率 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
3 税收优惠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4 政府政策的透明度 税收优惠
5 法律法规健全 劳动力素质和效率
6 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 政府政策的透明度
7 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中央和地方的税制
3.未来在华投资取向 尽管存在上述障碍,在征求日韩投资企业对未来在华投资取向的意见时,多数企业准备追加投资、进行利润再投资或新建投资企业(分别为70.8%和73.9%)。维持不变的日韩企业仅占被调查企业的28.9%和25.2%,只有极少数企业准备减少投资,但没有企业选择撤资。这说明,多数日资和韩资企业对在华投资的收益较为满意,并对在华企业的未来发展抱有信心。
4.对东北亚地区合作的态度 对东北亚地区的合作问题,绝大多数被调查企业认为开展经济合作能够使投资更加便利,而且也符合全球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99%和96.4%)。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被调查企业认为也需要各自关注本国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担心区域经济合作会对本国发展不利,或是对合作的成效表示疑虑,认为三国不可能在经济合作中达成协议(分别为19.56%和24.77%)。
对三国政府在促进相互投资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日韩企业的看法基本一致。从企业选择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两国多数企业对中日韩三国间的经济合作寄予厚望,认为应就合作的长期目标和建立FTA(自由贸易协定)或EPA(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定)的可能性积极开展研究,推动三国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性阶段发展。企业希望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机制,直接听取企业对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政策的意见;同时,企业希望在三国经济部长会议框架下,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问题,协调政策和协商解决纠纷。这些都是能够使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直接受益,或是有助于减少摩擦、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性建议。
中国在日韩投资
中国在日韩投资的企业数量少,主要集中在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行业,如运输服务和贸易代表处等。对于到海外投资,没有一家企业感受到来自中国国内的压力,输出方的障碍主要在于繁复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在日韩投资的企业经营现状,只有少部分企业比较满意,认为日本投资环境较为稳定,韩国投资环境略有改善。但有相当多中资企业认为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到日韩投资和扩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有些企业甚至已经或准备撤资。总体来讲,中国企业没有明显的所有权优势,在日韩投资经营成本较高,此外,体制和文化上的差异构成了海外企业赴日韩投资的主要障碍。这表现在:
日韩均为非移民国家,自我保护意识强,对外资有一定的排斥。没有为外资提供特殊优惠政策和服务,使企业产生强烈客居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外资企业事务,企业遇到问题难以找到投诉渠道,且无法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在行业准入方面,政府没有严格限制,但海外投资企业在日本很难得到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日本行业技术标准高,对外来企业的限制更多体现在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的资格认定上,且日本企业界有时会设立针对中国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和条件。二是外资企业难以融入当地社会,中方独资经营往往很难被接纳,成功的投资多需要与日方合作进行。三是日本税率过高(除47%的企业所得税外,若利润汇回,还需交纳20%的预提税,总税率达58%左右)。税负过重,影响投资效益,增加投资者的负担。四是自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之后,中资企业很难在日本银行融资贷款。五是银行外币存款被排除在存款保险范围之外,增加了海外投资者的风险。
对韩国投资,也遇到一些障碍。一是韩国人的商业习惯不规范、随意性大,影响其商业信誉;二是语言上的障碍,除大公司或商社外,使用英文在韩国企业界并不能畅通;三是投资企业和个人应交纳相当于年度工资9%的国民年会(养老金),退休或离开韩国后返还。但自1995年7月停止返还,给赴韩国工作的常驻人员造成较大损失。
签证问题是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短期商务访问办理签证要求文件多、时间长。中方常发给日韩人员一年多次往返签证,而中方赴韩人员虽有长期工作准证,每次回国前仍须到移民局申请再入境签证。手续繁杂给企业投资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推进器
绝大多数企业对三国政府就促进相互投资进行合作寄予较大希望,而且希望借此推动三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阶段发展。促进三国间相互投资的政策措施应从下列几方面入手:
一是三国政府应明确肯定三国间的经济合作,特别是相互投资对三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韩企业中均有一半企业承认来华投资受到来自本国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压力,对税收上的损失和产业空洞化十分担心。但是,相互投资不仅是产业升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的需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促进区域内贸易的高速增长,成为三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为此,三国首脑均应在正式场合明确表态,对三国间相互投资给予肯定的评价,明确相互投资有利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以促进东北亚区域内相互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强和完善投资促进政策。企业普遍反映,由于语言障碍和政治经济体制上存在明显差异,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的政策、法规、投资环境了解较少。这一问题,在日韩在华的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些企业到中国顺利地进行投资经营并获得预期的回报。中日韩三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均应建立便于企业浏览的投资信息平台,介绍三国的产业状况、招商信息、政策法规;同时,为准备到其他两国投资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三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在三国经贸部长会议框架下,应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等问题进行定期磋商,在协调政策、解决纠纷的同时,根据企业在问卷调查中反映的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在如何提高政府政策的透明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减少由于制度障碍或政策不当造成的成本上升等,并协调三国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环境。
四是落实2001年三国首脑达成的协议,如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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