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天天加油 更新时间:2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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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企业党的队伍,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已成当务之急。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放在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要把发展对象的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要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日常的培养考察结合起来。组织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建立优秀青年员工名册。继续深化落实“两员”制度,加强联系,明确责任,建立培养联系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提高素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党组织,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使有1名以上党员或3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都有入党积极分子。
(四)提升党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非公企业部分党员的角色意识淡化、党员作用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组织纪律、群众观念、遵纪守法、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加强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业务技能。要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一帮一”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以党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建言献策,争先创优,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加强对党员业主的教育,使他们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平等对待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准确定位,进一步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应该体现为16个字,即教育、管理、服务、引导、支持、监督、保证、协调。具体而言,一是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支持企业主依法经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协调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维护企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五是做好私营企业主的统战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私营企业主的团结、帮助、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努力扩大生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准确定位应是:参与而不是干预,服务而不是领导,支持而不是包揽。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同企业主及职工的思想沟通,逐步建立一种党组织与业主、职工相互协调的促进机制,使企业主深刻认识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把非公企业党组织建成“为企业所需要、业主所理解、党员所欢迎”的组织。
(六)、立足实际,不断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情况还不尽人意,主要是一些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有关制度,或建立了制度却没有很好地落实。因此,要从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当前着重要健全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运转机制。
一要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党员培训等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要建立党员联系职工、定期听取企业主和党员职工意见制度、党员企业主教育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保证党组织的活动有章可循,扎实有效,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培植典型,通过培育玉兰公司、港通公司等典型,发挥其的激励导向作用,促使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主战场上使实劲、创实绩。
四要完善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向企业党组织予以倾斜,为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保证。如在活动经费上,市委组织部门可每年从私营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中按比例返回一部分,作为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同时,非公企业也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从管理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以解决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
2、关于社区党建工作
(一)、合理设置社区,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力度。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全市社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党政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在小城镇发展较快、已具备一定规模
二是合理设置社区,对现有社区设置做适当调整。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的社区设置应以1000—1500户(约5000人)左右为宜。在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地域、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以方便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要抓好市级领导联系社区和市级部门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融入社区,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社区在职党员要放下架子,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履行义务,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保证居民自治的正确方向。要通过开展在职党员接受社区评议、市级部门接受社区评议等方式,探索激励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机制,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党组织在社区中有职、有权、有威信,说话有人听,以增强社区统筹、协调功能。
四是条块结合,切实做好破产、转制企业下岗党员的接收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党在城市中的群众基础,建议成立XXX市委企业工委,统揽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对转制、破产、新建等一时找不到归属和归口的企业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在企业工委内专设一个破产、改并企业党员支部,对破产改制后暂未明确去向的党员进行管理,这个支部不担负发展党员的任务,可以避免因大量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而给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在社区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和流动党员服务站,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确保社区党员管理不留死角。
(二)充分利用好社区党建资源,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经济基础。
一是加大社区各单位的协调力度,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共享。打破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唯我所有、唯我使用”的旧观念,将所属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实现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共享,力求社区党建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二是多方投入,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在原有大中企业破产、转制善后问题的处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需要。在办公场地和成立筹备资金方面妥善解决。在新区开发(如白塔小区、射洪坝小区)和旧城改造中,建设单位要为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在老城区,可采取自建、购买或者租凭的方式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资金由市政府、简城镇政府共同负担。要积极推动与社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利用驻社区单位的闲置房层、设施等资源,拓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各单位要积极抓住民政部正在实施的“星光计划”这个机遇,争取政府的必要投入,配合“星光计划”补助资金,带动、拉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租、借、建、改等形式使每个社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考虑到社区党组织中下岗职工党员多,个别党员生活困难的实际,建议组织部对社区党组织所上缴党费实行全额返还,积极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
(四)提升党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非公企业部分党员的角色意识淡化、党员作用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组织纪律、群众观念、遵纪守法、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加强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业务技能。要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一帮一”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以党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建言献策,争先创优,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第二,加强对党员业主的教育,使他们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平等对待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准确定位,进一步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应该体现为16个字,即教育、管理、服务、引导、支持、监督、保证、协调。具体而言,一是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在各自的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支持企业主依法经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协调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维护企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五是做好私营企业主的统战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私营企业主的团结、帮助、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努力扩大生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准确定位应是:参与而不是干预,服务而不是领导,支持而不是包揽。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同企业主及职工的思想沟通,逐步建立一种党组织与业主、职工相互协调的促进机制,使企业主深刻认识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把非公企业党组织建成“为企业所需要、业主所理解、党员所欢迎”的组织。
(六)、立足实际,不断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情况还不尽人意,主要是一些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有关制度,或建立了制度却没有很好地落实。因此,要从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当前着重要健全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运转机制。
一要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党员培训等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要建立党员联系职工、定期听取企业主和党员职工意见制度、党员企业主教育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保证党组织的活动有章可循,扎实有效,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培植典型,通过培育玉兰公司、港通公司等典型,发挥其的激励导向作用,促使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主战场上使实劲、创实绩。
四要完善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向企业党组织予以倾斜,为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保证。如在活动经费上,市委组织部门可每年从私营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中按比例返回一部分,作为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同时,非公企业也应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从管理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以解决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
2、关于社区党建工作
(一)、合理设置社区,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力度。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全市社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党政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在小城镇发展较快、已具备一定规模
的乡镇如贾家、养马等乡镇,符合建立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总支条件的,可以在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设立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总支。并赋予其一定的城镇管理职权,作为社区工作的牵头抓总机构,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鉴于简城镇城镇人口多,所肩负城市管理任务重的实际,在简城镇城区设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办事处(副科级建制,书记兼主任)党总支,配备2-3名工作人员(人员在简城镇现有人员中调剂安排),以增强领导力量,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到位。
二是合理设置社区,对现有社区设置做适当调整。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的社区设置应以1000—1500户(约5000人)左右为宜。在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地域、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以方便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要抓好市级领导联系社区和市级部门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融入社区,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社区在职党员要放下架子,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履行义务,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保证居民自治的正确方向。要通过开展在职党员接受社区评议、市级部门接受社区评议等方式,探索激励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机制,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党组织在社区中有职、有权、有威信,说话有人听,以增强社区统筹、协调功能。
四是条块结合,切实做好破产、转制企业下岗党员的接收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党在城市中的群众基础,建议成立XXX市委企业工委,统揽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对转制、破产、新建等一时找不到归属和归口的企业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在企业工委内专设一个破产、改并企业党员支部,对破产改制后暂未明确去向的党员进行管理,这个支部不担负发展党员的任务,可以避免因大量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组织而给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在社区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和流动党员服务站,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确保社区党员管理不留死角。
(二)充分利用好社区党建资源,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经济基础。
一是加大社区各单位的协调力度,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共享。打破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唯我所有、唯我使用”的旧观念,将所属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实现社区党建活动阵地的共享,力求社区党建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二是多方投入,建好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在原有大中企业破产、转制善后问题的处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需要。在办公场地和成立筹备资金方面妥善解决。在新区开发(如白塔小区、射洪坝小区)和旧城改造中,建设单位要为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在老城区,可采取自建、购买或者租凭的方式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资金由市政府、简城镇政府共同负担。要积极推动与社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利用驻社区单位的闲置房层、设施等资源,拓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各单位要积极抓住民政部正在实施的“星光计划”这个机遇,争取政府的必要投入,配合“星光计划”补助资金,带动、拉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租、借、建、改等形式使每个社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考虑到社区党组织中下岗职工党员多,个别党员生活困难的实际,建议组织部对社区党组织所上缴党费实行全额返还,积极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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